(翻攝自youtube)

4歲女童「小燈泡」3月在台北市內湖街頭遭隨機殺害奪命,引起社會譁然,凶手王景玉落網遭民眾痛毆,網路上也掀起死刑存廢的議論。王男日前遭士林地檢署起訴求處死刑,25日下午移審士林地院,法官下午召開接押庭,認定王男有重罪、逃亡之虞裁定羈押。

王景玉被羈押57天,身形明顯消瘦了一大圈。媒體報導,王男當庭舉手發問抗議指出,法律規定沒有共犯不用羈押,「我沒有共犯,幹嘛被羈押,法官你不要玩地下黨!」

據了解,王男當庭供出犯案過程,鉅細靡遺程度讓人髮指,他提及到到大潤發買刀、騎車到西湖國小、坐在路邊休息15分鐘,之後看見「小燈泡」與母親經過,他直覺認為「小燈泡」就是他要找的「四川小女孩」,於是下手行凶。

日前王嫌曾說「要找四川女孩傳宗接代」,並動手殺害,至於為何選擇砍頭的方式行凶?王景玉說,「這樣人才會死比較快,用刺的她會流血,砍頭一刀就死了,古代人打仗時都是砍頭,我曾經想過這畫面」。

據報導,法官當庭諭知王景玉羈押,但王男抗議,他認為自己沒有共犯,「我幹嘛要被羈押」,還質疑法官不要玩「地下黨」,應指法官若要玩地下黨,「那就找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來審我,因為地下黨是她在玩的」,還說「地下黨」中最大的人是慈禧太后。

小燈泡母親24日在部落格寫下:凡事只能透過媒體知道,那真的是一種很荒謬和憤怒的感覺…..偵查不公開,而我們想知道的更多…………..

對於案情,我們能說的,都在案發後一兩天,已向檢警表達。

至此之後,即便我們希望得到更多案情與資訊,但是檢方一再強調偵查不公開的理由,我們對案情真的沒有機會更進一步的瞭解,也因此,除了悲憤、恐懼以外,我們無法再表示更多的意見。

然而,5/23下午,我們委由委任律師出庭,近3點結束開庭,律師當庭詢問是否有預計起訴的時間,檢察官告知還不明確,未料,約莫一個小時後,網路媒體就大片幅刊登『偵察終結,予以起訴』以及相關內容。

電腦螢幕上,媒體的文字…『檢警偕同法醫複驗遺體,…..奪走女童生命,手段凶殘。』清楚的描述著小燈泡是怎麼致死的,看得我心好痛,再再地挑起了心理師協助著我努力試圖遺忘的現場畫面。

媒體如此詳細的報導,難道是想擊潰家屬或者引起模仿效應嗎?

更遺憾的是, 我們竟然只能從新聞, 甚至是媒體親自到家門口想來採訪時, 才知道本案起訴了, 兇嫌是怎麼下刀的…等案件細節; 而整個偵查的過程中, 家屬及其委任律師都無從得知, 還在對案件幾近一無所知情況下,被要求表達意見。

我們無從在司法程序得知案情,司法卻透過媒體揭露案件事實, 是司法帶給我們的二次傷害,很痛…

我們跟小燈泡說,我們好愛你、好想你!對於凶手,我們仍然感到悲憤、恐懼、與不解…。但我們要思考、要行動,我們會堅強地弄清楚事實,我們誓言要盡力阻止這類無差別凶殺案的發生,來告慰你在天之靈,在那之前,我們不會貿然、輕率地配合徒具形式的一切程序,狠心把凶手推向在彼岸的妳。

via-新聞整理 小燈泡母親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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