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上午協商《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有關2003年以前退休的政務人員,到底要用簡任14職等來計算,或是要依照行政院、考試院版本調降所得替代率來壓低退職酬勞金,朝野討論多時,立法院長蘇嘉全希望大家回去再想想,最後包含18%、所得替代率等爭議條文皆保留。

2003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政務人員,只要年資滿2年,除享有政務官退職酬勞金外,還有18%優存、且可併計公務員年資,因此退休金偏高。由於前副總統連戰選擇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這次修法,特別增訂條文,規範「擇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副總統,不得超過特定金額」等條款,也被形容為「連戰條款」。

協商無共識,條文暫時保留。綠委陳其邁說,有可能這些人擔任事務官年資非常長,轉任政務官後可能只當兩三年就退休,但退休金計算內涵卻可適用最後擔任政務官最後在職所得來計算,幾乎是原本擔任文官時的兩倍,這樣非常不合理。建議部長級以上退職酬金的基數內涵應該比照文官簡任十四職等來計算。

銓敘部長周弘憲指出,根據銓敘部統計,政務人員平均年資大概七年多;外界認為若部長級的用9萬5250元來計算,比文官最高十四職等的5萬3075元差太多,考試院是採取降低所得替代率的方法,降低所替率15%,簡任文官所替率從80%降到70%,部長從65%降為55%,藉此來彌補大家認為不衡平的狀態。

不過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強調,親民黨希望年改落實「瘦高官,保基層」的概念,若要從所得替代率去壓低部長級政務人員的退職酬金,那他們的所替率可能要降到30%,才會跟簡任十四職等差不多。有關18%落日的年限設計,和法案實施日期,因為需要和其他年改法案統一,因此條文也保留,待下午兩點半進入第二輪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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