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是古代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特有一種畸形的喪葬制度。通常是指把某些東西、動物或是活人亦或是俑,和死者一起葬入墓穴,用來保證死者亡魂的冥福,如果說牲畜動物、器物殉葬還能讓人接受,但是人殉絕對是野蠻殘暴的製度。

根據考古學的發現,安陽殷墟M1001號墓塚,殉葬者超過164人;陝西秦公一號大墓發掘過程中,總共發現了186具用於殉葬的遺骸,是中國自西周以來發現殉人最多的墓葬。

人殉現象普遍存在於先秦時期,到了秦漢以後,統治者的思想覺悟高了很多,基本上都廢棄了人殉,改而用器物作為殉葬品。到了明朝,從朱元璋開始,又恢復了這一制度,朱元璋死前留下遺言,命令所有沒有生過孩子的妃嬪進行殉葬。

朱元璋之後,朱棣死後也要求人殉,到了明英宗朱祁鎮在位期間,再一次廢除了人殉制度。清朝初期的努爾哈赤死後也有人殉的記載。努爾哈赤後再也沒有帝王要求人殉。用來殉葬的人或是宮女,或是後宮妃嬪。

人殉制度是殘酷的,殉葬者會被強行灌食水銀,或是頭皮被割開,然後注入水銀,其場面簡直令人髮指。為何非要用水銀呢?據說水銀是劇毒,殉葬者體內註入水銀後,屍體會長久不腐,相當於一個個活人繼續陪伴著死者。晉人葛洪撰編的《西京雜記》,就記載了西漢廣川王劉去,平時盜墓成性,有一次去盜掘幽公塚,發現墓內有一百多具屍體,互相枕壓疊加在一起,但奇怪的是沒有一具腐爛。可以推測,這些女人都是殉葬者,歷幾百年屍體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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