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力元╱新竹報導】新竹縣一名二十五歲女子透過臉書,結識十四歲的國二少年,兩人結拜為乾姊弟,少年逃學蹺家跑去投靠女子,女子竟帶著少年四處行竊,再拿贓款投宿摩鐵,六天內共發生了八次【性.行.為】,兩人行竊被逮才讓整件事曝光。女子出庭時竟表示:「兩個相愛的人,為什麼不能發生親密關係?」法院日前判處她有期徒刑十月、緩刑兩年。

檢警調查,去年七月,範姓女子(二十五歲)透過臉書,認識當時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受害少年(十四歲),雙方經常利用私訊聊天,甚至結拜為乾姊弟。

兩未成年同房觀戰

少年後來因細故逃學蹺家,透過臉書找到範女投靠,範女竟帶著他與另兩名未成年男女四處行竊,期間偶爾住在範女家中,也一同投宿摩鐵。

法院審理發現,少年與范女同進同出摩鐵六天當中,共發生八次【性.行.為】,每次都是範女主動脫去少年衣物,事後範女還會給少年零用錢犒賞,讓共同行竊的未成年男女察覺有異。


兩人行竊失風落網被逮前一晚,少年在范女家中,三小時內被要求連續進行了兩次【性.行.為】。少年在警局時,向輔導員透露自己被範女「破處」,他表示:「姊姊有一晚跟我要了兩次!」整起離譜[性·侵]事件才曝光。

緩刑兩年交付管束

檢方調查時,範女坦承與少年發生[性.關.係],但不認為有何不妥,甚至反問:「兩個相愛的人,為什麼不能發生親密關係?」她認為,與少年只是一對熱戀中的情侶。少年在庭訊時則語出驚人地表示,每次與範女【嘿咻】後,範女就會拿錢出來,讓他感覺只要「辦事」就可以有酬勞。

新竹地方法院審結指出,範女與少男共發生八次[性.關.係],每次處有期徒刑兩個月、累計共十六個月。但法官也認為,審理期間被告女子深具悔意,對於情不自禁而一時失慮已知警惕,相信無再犯之虞,因此扣除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十月、緩刑兩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家若缺愛易戀長者

對於如何預防子女發生類似畸戀,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提醒家長們,應該要多與孩子聊天、傾聽孩子說話,瞭解與掌握子女的心理狀態,尤其應該提供一個溫暖的家,因如果家庭沒溫暖,很容易被外界可提供衣食、情感慰藉的人或團體取代。過去很多案例,都是因為子女缺乏父母關愛,錯誤轉移到其他年長者身上,進而成為畸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