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個月前,老張跟妻子因為要錢買煙的事大吵一架,妻子帶著自己打工積攢下的十幾萬快錢,偷偷的離家出走了。兩人結婚十年,但是關係一直不怎麼好,現在身無分文的老張帶著孩子,只能跟別人借錢生活。

老張表示,這9個月以來,他一直尋找妻子下落,最後發現她和另一個男人一同辦理了暫住證,並非法同居9個月,老張說自己還發現他們兩人在同一個廠裡上班,老張妻子卻表示自己只是和對方合租的。

最後,老張的妻子表示自己沒想過離婚,而此時老張表示如果不離婚就要答應自己兩個條件,一個是身上不能有一分錢,二是不能有手機,面對如此苛刻的條件,老張妻子一口回絕,這讓老張很不滿。

經過一番談判,老張妻子決定各自賺錢各自花,兩人一同養女兒,但是老張並不同意,還不打算讓妻子離開,但老張妻子執意離開,兩人為此爭吵不休,最後經過鄰居一番勸說,老張總算讓妻子先離開,暫時冷靜幾天再談

都說變了心的女人,九頭牛也拉不回來,對於老張的妻子,出軌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但是拿走夫妻共同財產就有點過分了,而對於老張,一心養好女兒就行了,這個女人還是不要了比較好。對此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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