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大鬧銀行, 取十萬元整捆現金內有假鈔, 銀行該不該負責?

根據證據規則,我認為銀行負責的面較大,男子清白的面較大。視頻中該男子從農行中取出了10萬現金,來到建行存錢。10萬現金整齊的捆好,連捆鈔紙都沒拆開。

結果來到建行的櫃檯清點存入時,被銀行的工作人員告知,他的10萬現金中夾了一張假幣,銀行要沒收處理。男子一聽覺得不可思議,頓時不樂意了。因為他的錢都是剛從另一個銀行取出來的,怎麼會有假幣?他當場大吵大鬧起來,和銀行員工理論起來。他懷疑是員工動了手腳換了一張假幣在裡面,並要求調控監控查看。

現場的警察和銀行客戶經理也在現場調解。

你們有沒有碰過在銀行取到假幣的事情呢?如果在櫃員機取到假幣或者其他練功鈔這些,請留在銀行櫃員機的攝像範圍內,拿著取到的假幣馬上撥打銀行客服電話和報警。避免白白損失個人財產。

按照一般證據規則是誰主張誰舉證,男子說十萬元中有假幣 其應當提供證據。看似好像其無法證明,但首先從報道中可以看出,這十萬元,男子根本沒解困鈔紙。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細節,如果假鈔位置處於無法更換的位置,這是對男子一個很有利的證據。當然如果有錄像全程證明現金狀態就好了。

其次,男子在十萬元中加入一張假幣的合理性有多大,難道僅僅為了用十萬元現金作為幌子,騙比較強勢的銀行一百元,想想有這功夫不如買點穩妥的理財產品,估計一天也能收一百多吧。所以按照生活常識,男子加入假幣騙取銀行的可能性和動機很小。

從以上兩點來看,男子騙取銀行的可能性較小,民法不像刑法對證據要求如此嚴格,只要能達到證據的概然性即可,法官也會在自由裁量範圍內,根據自身的經驗來決定對證據的取捨。因此,如果訴訟我認為男子的勝訴可能比較大。

再次,還可以申請指紋核驗,微量物質核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