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13歲國一少女未婚懷孕,阿嬤逼問下才揭發事情的真相。

臺灣高雄市一名 少女與阿嬤兩人相依為命,平時非常乖巧、個性內向,深得阿嬤的喜歡,但在兩年前,當時年僅13歲的少女身體突然出現變化,阿嬤才驚覺乖孫疑似懷孕,一時無法接受氣得抓著少女逼問是誰的小孩,少女卻怎麼樣都不肯說,直到阿嬤拿出家中存放的農藥威脅,「妳這小孩再不說,我就一口喝下去!」少女見狀才低聲啜泣妥協,「是阿 公,我被阿公......。」阿嬤知情後既心疼又訝異,一狀告上法院。

判決書指出,高雄莊姓老翁與少女的阿嬤是好朋友,少女親生阿公過世後,莊姓老翁便常常以照顧少女的名義出沒少女家,帶她出去玩,少女平時也以「阿公」尊稱莊男,只是沒想到,隨著少女一天一天長大,莊男竟對她產生了非份之想,遂在民國102年7月、少女小學5年級學期末開始,每月兩次趁兩人外出時對少女做出犯罪的事情,到民國104年2月、少女升上國中懷孕為止,時間整整超過一年之久。

少女遭熟人進犯長達1年半因此懷孕。

「我希望阿公帶我去買東西,但我不喜歡阿公對我做的那些事......。」少女出庭時證稱,她自知家裡經濟環境不好,所以很多文具、書籍類的東西,都不敢開口跟阿嬤或阿姨要,只有阿公會幫她買這些東西,但一想到每次跟阿公出門就要被上下其手、侵。犯身體,她又覺得很噁心、很不舒服,「其實平常阿公對我很好,所以我也不曉得該不該原諒他......。」

「我如果不做,她會打我耶!」然而針對少女的指控,莊男滿口喊冤,反咬少女很愛看成人片、需求很大,發生關係一事都是少女主動索求,「但我一下子就結束了!」強調兩人其實是熱戀中的情侶,他也不知道少女為什麼會懷孕。不過少女的阿嬤證實,少女曾多次表達「不想跟阿公」出去的意願、每次出門回來都會衝進洗澡、表示很累、想睡覺,阿嬤原以為只是青春期少女叛逆,還曾為此事說過少女兩句,要她不要忤逆莊男,一想到是自己是送孫女入狼口,阿嬤也感到自責不已。

法官綜合各方證據後認為,案發當時,少女還是就讀5年級、6年級的小女孩,對[兩.性]之事懵懵懂懂,怎麼可能如莊男所說會主動索愛、熟悉各項技巧,再加上阿嬤與少女的證詞,足以證實少女確實是在違反個人意願下被迫與莊男發生關係,唯因其年紀太小,故無法清楚表達自我感受,反觀莊男都已年過半百、又有家庭妻小,卻見被害少女乖巧可欺就佔人便宜,一直到她懷孕才終止惡行,罪行曝光後還狡辯說是被硬上,可見莊男毫無悔意。

法官最後決定依照對末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共28次,各判處8年有期徒刑,害少女懷孕那次,加重判處10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共25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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