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台北市衛生局今公布假睫毛膠水化粧品抽驗結果,86小舖販售的「EX52.超長效假睫毛黏著劑(透明白膠)」檢出甲醛超標,而台隆手創館、美華泰、寶雅的標示誇大宣稱,另有寶雅等3家業者外包裝標示不全。


  • 86小舖販售的「EX52.超長效假睫毛黏著劑(透明白膠)」檢出甲醛超標。(取自《86shop官網》)


衛生局表示,針對轄內藥粧店、賣場、商行等專案抽驗「假睫毛膠水」化粧品15件,有1件品質及6件標示不符規定。品質檢驗部分,1件86小舖頂好復與店的「EX52.超長效假睫毛黏著劑(透明白膠)」(製造日期:2017年4月20日)檢出甲醛83.7ppm(殘留限量:75ppm),已移請桃園市衛生局處辦。


至於標示查核方面,台隆手創館復興店的「Fix假睫毛強力接著劑」(製造日期:2017年1月24日)、美華泰的「泰萊軒假睫毛專用白膠」(製造日期:2017年7月1日)、寶雅台北東門店的「花花二重膠水(白色)」(製造日期:2017年3月10日)3件標示誇大宣稱,前兩者分別誇大宣稱「植物性神經醯胺」、「24hr維持美麗眼妝」等字詞,北市衛生局已命業者限期改正,後者宣稱「24hr維持美麗眼妝」,已移請新北市衛生局處辦。


此外,立恩商行的「公主李假睫毛膠水」(製造日期:2015年6月28日)、寶雅松山饒河的「甜心睫毛白膠」(製造日期:2016年7月5日)、佳麗美的「千緹睫毛專用接著劑」(製造日期:2016年3月1日)外包裝未完整標示,如「製造廠名稱、地址」、「全成分」或「保存方法」,前者北市衛生局已依違法裁處3萬元罰鍰,後2件移請新北市及台中市衛生局處辦。


衛生局表示,假睫毛膠水甲醛超標,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收銷燬之;另外,外盒包裝標示須具全,包含「製造廠名稱、 地址(國產者)」、「進口商名稱、地址(輸入者)」、「內容物淨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許可證字號(含藥化粧品者)」等,且不得有誇大或涉及療效宣稱,違反規定者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