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緣與承擔


「隨緣」二字在現今社會大眾的廣為使用下,有了它約定俗成的社會概念與定義,不能說它錯,但也絕不是佛法的原始定義。在佛法的真實義中,隨緣的第一要義就是不執著,唯有不執著才能隨緣。


要想不執著,必須先對執著是什麼有所認識。一般人對於現有的事情大多會認為,我在這個世間應該要有一番作為,才能獲得某種成果,但事實上我們又會發現,每一百人去奮鬥,就會有九十九個人失敗,成功者少之又少,所謂「人定勝天」也不過是一種意志力的訓練與奮鬥,不見得都能圓滿成功。既然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且又萬般帶不去,那就一切皆隨緣吧!一般人會因而產生這樣的觀念。但真正的隨緣應該在於了知前生已定,而什麼又是「前生已定」呢﹖就是說過去由於身口意的造作而產生業力,既是業力,就會產生連鎖反應,在時間的流程來講就是向後延伸,也是縱的延伸。何以業力會向後產生延伸效果﹖這是因為人的身口意業作為都是向外攀緣的,然這是不對的,我們應該將此三業安住在內心世界中,如此才不會產生向外的連鎖反應,或是向後的延伸效果,而達到三業清淨。如果不斷的向外追求物質、感官、七情六慾的享樂,必定產生向外延伸效果,也就是果報現前,有業就有報,此即所謂的因果律。可見因果律是指向外攀緣所造成的現象,如果能住於內在的世界裡,那就什麼也沒有了。而安住於內在世界就是佛家所說「隨緣」。可是今天社會大眾的觀念是「一切皆隨緣吧!不要自己強作主張」,表面上看起來好像人品很高潔,在競爭的社會中似乎是一股清流,可是換個角度來看,如果你是公司的老闆,交付屬下承擔某些事務,而屬下以一切隨緣的態度來接手,你會作何感想﹖就是因為佛教徒如此這般的隨來隨去,隨緣便成了不負責任的代名詞,今天佛教給人一種消極、灰色、頹唐的印象,就是因為把隨緣的定義給弄錯了。


在佛教裡還有一個重要的名詞,就是發願,但也和隨緣一樣都被誤導了。一般人所說的「發願」只是發他想要做的心,不想做的就成了「隨緣」,想做的就很努力認真的去做,不想做的就不負責任,這都不符合佛教標準。依照佛法的定義所謂發願就是承擔,菩薩發願要度眾生是為了承擔眾生的業苦而來,一點也不會馬虎,不會推卸責任,所以沒有一個菩薩是隨緣的,絕對是完全的承擔。如果大家都有正確的認知,那麼「隨緣」、「承擔」與「發願」其實是同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