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男童兩天沒有上學 ,學校社工擔心所以上門家訪,發現男生獨自在家,因感不適所以未有上學,隨後男童被老師帶去求診而揭發其父母當時正在泰國度假,臨行前放下700港元予男童作生活費。父母早前已承認疏忽照顧兒童,裁判官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二人感化12個月。辯方表示感化報告指母親有飲咳藥水及吸食冰毒的習慣,但現已參加自願戒毒計劃。辯方今再求情指父母報告正面,是次事件只是疏忽,亦有留錢給兒子,期間男童沒有任何意外發生,父母也有和男童保持聯絡。鑑於母親自願戒毒及男童沒有任何意外發生,感化官認為她不會再犯疏忽照顧並建議感化,裁判官周至偉故接納感化官意見,判二人感化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