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離異的43歲女性,我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離婚後,受到現在這個老公的猛烈追求,他僅僅27歲,你肯定想說我們的年齡相差的太大,不合適。那時候沒有意識到,現在才覺得為時過晚。

我的前夫很有錢,因此離婚後給了我一筆可觀的費用,另外還有房子和車。女兒跟了我生活,前夫也一次性付清了女兒的撫養費。我現在資金足以夠我好好的生活。

27歲的小男友,經營一家小小的理發店,生意不好,但是卻對我很好,為我捨得花錢,很溫柔,一直很照顧我。

我說不花他的錢,他卻說為我付出很值得,他對我好是因為愛我,不求什麼回報。那時候我只是比較感動,但是一直沒有接受他。直到一件事情的發生,我才慢慢接受他,和他在一起。那時候我的女兒查出來有糖尿病,單親媽媽也沒有人幫忙。那時候他便經常到醫院裡來幫我,照顧我們。正是因為我那時候比較脆弱,想要有人照顧,就接受了他。

後來他為了我甚至不惜跟家裡人吵架,我就越來越相信他。為了讓他家人接受,我還偷偷給他家人打過錢。婚後,他說要開個飯店,找了一個地方還不錯,租金很貴,但是因為相信他,所以我還是接了下來,希望能做出一番大事業。後來我們的飯店開張了,剛開始生意很不錯,但是地方租金太貴,過了一段時間,生意就不行了。

女兒還在生病,他確說我帶著拖油瓶,只花錢。還經常趁我不在的時候罵我女兒。我想過離婚可是我離婚後沒有人在要我這個帶著生病的女兒,還沒有什麼積蓄的女人。

我一直忍受著,這段婚姻生活。直到有一次卻發現,他和他的前女友有曖昧關系。還說自己當了老闆,約她出來吃飯,我當時覺得天都要塌了……我終於有機會問他,他說對我早已經厭倦了。說我老,怨天尤人。

後來,我發現店裡不是不賺錢,而是他把賺來的錢悄悄的轉移走了,我怎麼會沒有發現。我找他談論這事,他竟然動手打我。連女兒都勸我跟他離婚。

我提出離婚,他竟然說離婚好,他獨佔飯店,還要平分我的錢,那錢是我用來給我女兒治病的啊!我想離婚,不想再飽受這種痛苦了。但是離婚,我就什麼都沒了,錢也沒了,還要給女兒治病。真的離了,還有人敢再娶我嗎?我到底該怎麼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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