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殖是中國人的宗教,然而並不是正義。


今天有點心塞,因為聽見了一個很不幸的消息:


同學28歲,家中獨子。確診肝癌晚期,時日無多。他的妻子,在得知這個消息後,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打掉了腹中五個月的孩子,提出離婚。


兩家的經濟條件都很好,門當戶對型,同學父母苦求兒媳留下孩子,提出贈予上海的房產以及兩百萬現金,並且不需要女方撫養孩子、不讓女方再嫁時還要帶拖油瓶。


但女方還是執意打掉了孩子。


不能指責女方什麼,畢竟怎麼做都是她自己的權利,況且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外人也不知具體內情。只是突然想到:如果夫妻真的很恩愛,她會這麼選擇嗎?


不知道其他人怎麼想,自己是覺得:肯定要把孩子生下來。畢竟最愛的人即將離世,生下孩子,擁有他生命的延續,對自己也是莫大的安慰吧…


不過這事也沒法假設——無論怎麼說都會被認為站著說話不腰疼。然而還是有些悲涼:


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談婚論嫁總講門當戶對,那門當戶對卻彼此沒什麼感覺只是湊合過日子的夫妻呢?真的就比有情飲水飽的貧賤夫妻更幸福嗎?是否門當戶對其實只能是彼此相愛基礎上的錦上添花、而不是決定一切的關鍵條件?



不生才是最理性的抉擇


生育的決定權,只有妻子有權決定,這是我們首先應該明確的一個前提,即使這位丈夫完全健康,妻子依然有權利決定是否把孩子墮胎,這是妻子的權利,身體自主,是人權的第一步。


夫妻雙方,都無法干預對方的身體自主權,這是基本的人權,何況身為外人的爺爺奶奶?


事實上,選擇墮胎,不生,是這個女人能做出最理性的選擇。



爺爺奶奶即將面臨喪子之痛可以理解,但不應該綁架兒媳誕下一個小生命來延續所謂的血緣,爺爺奶奶也許太過高估了自己的經濟實力,而太過低估了養育一個孩子的難度。


如今,養育一個孩子早已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同樣還包括父母的陪伴,從一開始就失去父親的家庭,而且「不需要女方撫養孩子」,其實等於一個孩子生下來就父母雙亡,難道真的對孩子是負責任的選擇嗎?


而且丈夫28歲,正常來說,公公婆婆已經50多歲將近60歲,已經進入老年,自顧尚且不暇,有多少精力可以投入到養育幼兒上來。


而在這個孩子14、15歲的時候,爺爺奶奶就已經70歲,這個孩子就要面臨兩個老人頻繁的疾病問題,一個成人尚且無法有效處理,何況一個尚未成年的孩子,他要面臨多少心理和生活問題?這對一個孩子來說,是完全不負責任的,爺爺奶奶只是一廂情願。


何況,對一個母親而言,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怎麼能真的做到「不需要女方撫養孩子」,兒媳勢必要在未來成為撫養孩子的主力,但對一個女性而言,必須要有一個穩定的職業,獨立撫養一個孩子,還要在職場堅持工作,其壓力對一個女性而言無疑是非常沉重的。


公公婆婆用兩三百萬的現金和一套房產的誘惑,其實是一個陷阱,如果真的只是想要一個有血緣關係的孩子,這樣的財力,完全可以保留兒子的精子,去國外找到一個代孕,甚至不需要這麼多錢。


丈夫去世以後,其實面臨一個問題,妻子要不要改嫁。不要看中國表面是一個現代國家,但是在離婚喪偶改嫁的問題上,是特別保守的,一般而言,離婚的只能找離婚的,這不是歧視,而是一個客觀現實,而離婚帶著孩子,無疑更增加改嫁的難度,這對妻子重新組織家庭生活極為不利。


這樣聽起來很冷血,無情無義,那個評論的博主和無數網友也正是以這一點攻擊那位妻子,但是請問,如果這個丈夫有情有義,一點也不冷血,怎麼會甘願把這樣的重擔壓到妻子肩頭?


繁殖是中國人的宗教,然而並不是正義


在中國,生殖這件事,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一種倫理,甚至是一種宗教,被賦予了太多意義。


比如在這件事上,繁殖就被賦予了夫妻是否恩愛,是否有情有義,甚至是否道德的意義。但是繁殖就是繁殖,這是人類作為動物的一種本能,既不高貴,也不低賤。


而為了將之合理化,才發明了倫理,在古代,獨自撫養遺腹子的寡婦,甚至得到官府和民間的表彰,貞節牌坊和列女傳中的女性傳奇,不絕於耳。


但是,這種現象的出現,其本質並不是為了所謂正義,而是因為這樣的道德觀念,最契合農耕社會的宗族利益,在封建男權社會裡,丈夫早夭,而媳婦不改嫁獨立撫養子女,是最符合男性的宗族利益的,也由此而產生了,「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的女性道德標準,這背後,是對無數女性的扼殺和道德綁架。


文初提到的公公婆婆,其實正是這種封建道德的孑遺,只不過隨著時代的進步,要求女性守寡,立貞潔牌坊已經不太現實,所以退而求其次,要求女性生子而不撫養。


實際上,這位女性應該慶幸,她生在比較發達的地區,家裡也有相當的經濟實力,如果生在中國的西部落後地區,公婆絕對敢要求其撫養孩子甚至不改嫁。


所以你看,道德這種東西,本來就是隨著經濟水平發展一直在改變,以中國經濟發展的迅速,無數聖母心白蓮花心中的道德倫理,大抵不會超過20年,本來就是自私的另一種面目,再把它作為桎梏套在別人身上,就太可笑了。



道德只適合律己


實際上,這是一個什麼問題?這是一個保大保小的問題,是一個是否應該為一個還沒有人權的個體犧牲另一個人的人權的問題。


保大保小的問題,大多數人已經認知到,只有保大才是唯一的選擇。如果在這個問題上有一絲猶豫,至少證明一點,在這些人眼裡,女性只是生育工具。


而實際上,女性應該是一個獨立個體,為自己獨立負責。


這位女性,不是不可以為了丈夫和腹中的胎兒,或者說為了公婆留個念想,甚至退一步,為了錢去犧牲自己,但是所有的犧牲必須是她樂意付出的,只能出自她自己的心愿,而不應該為他人所綁架。



我之所以讚賞這位妻子的選擇,更是因為她不但有獨立的態度,更有清晰的界限意識,實際上,只要稍有不慎,就可能成為人生的悔恨。


單從經濟上說,公婆的許諾只是一個陷阱,以中國的現狀和他們的年齡,他們的收入不會增長,在長達十年的歲月中,他們的收入,會很快被通貨膨脹所吞沒。


大家不妨回憶一下,十年前,30萬元,對於很多人而言,還是一筆不小的數字,但是在今天,30萬元,只是很多人一年的年薪,大多數家庭有這樣的存款,而這樣一筆存款,幾乎沒有什麼作用,是一個非常尷尬的數字。而今天的300萬在十年以後,也是這樣一個尷尬的數字。


如果選擇拿了公婆的300萬,這位兒媳要為之付出更多的代價。


所以,女性在碰到這樣選擇的時候,不要迷茫,這種事情並不是一個多選題,這是一道單選題,這是有唯一正確的答案的,實際上很多女性在人生的關鍵時刻總是做錯選擇,並為之付出慘痛的代價。


而她們付出代價的原因,正是缺乏這位妻子的條件:


1、有獨立清晰的頭腦

2、有足夠的錢避免誘惑。


所以,作為一個女性,要在這個尚還保守的國家保護自己的利益,一是要賺很多很多錢,二是要讀很多很多書,不要輕易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