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彩最高30億獎金 集資未報備光稅就繳了8億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2日電)民眾集資買彩券未向國稅局報備,分配獎金時得繳贈與稅。公益彩券史上最高單注頭彩獎金為新台幣30.03億元,4名上班族集資300元但未報備,扣除20%所得稅後還得繳贈與稅,總共繳了逾8億元。

媒體今天報導,嘉義市去年開出大樂透頭獎,由一注獨得新台幣3.92億元,但中獎人出面領獎時表示,該大樂透是他與友人集資購買,因此要求台彩公司分配一半獎金給友人,因事前未報備集資,且金額超過贈與稅220萬元課徵門檻,需再繳2000多萬元贈與稅。


也就是說,該筆獎金預先扣除20%稅款後,中獎人實領約3.2億元,但當中1.6億元還要再繳最高邊際稅率為20%的贈與稅,因此又繳了2000多萬元的稅,等同雖然中了近4億元頭彩,實際卻要繳逾25%、約1億多元的稅。

其實,這並非首起民眾集資中頭獎後被課徵贈與稅的案例。2015年4月,威力彩在連摃29期後,於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金錢櫃彩券行」開出史上最高額頭彩獎金,一注獨得30.03億元,是由4名在民營企業任職的上班族集資300元所中。

30.03億元獎金先扣20%所得稅後,實領24億元,中獎人又捐出2.9億元作公益,剩下約21億元分給其他3名友人,同樣也課了10%贈與稅(當時贈與稅仍為舊制單一稅率10%),合計繳了約8億多元的稅款。


國稅局嘉義市分局長林啟智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民眾集資買彩券中了大獎,若想免繳贈與稅,依規定必須先報備,「原本還必須經法院公證」,但為了便民,現在只要向國稅局報備即可。至於報備方式,可在開獎前影印彩券,空白處寫上集資者個資,以書面方式寄送到國稅局,年節假期則可用傳真報備。


不過,林啟智也坦言,公益彩券發行至今,尚未有得大獎者事前報備,但目前也不打算改變作法,原因是避免「事後串證」。記者提問,此種做法是否擾民?林啟智苦笑回應,稅法規定如此,國稅局只能提醒民眾依規定報備。

林啟智也強調,該中獎民眾已經完成申報,「中了那麼大的獎,多繳稅也覺得還好。」建議民眾今年春節集資買彩券時,先向國稅局報備,不要因為覺得不可能中大獎,就忽略這個步驟,否則事後中了大獎,就只好多繳一些稅。(編輯:林沂鋒)107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