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真是慘痛代價!新竹一名林姓男子在家多次違法殺雞,曾被罰錢及判刑2個月。但多年後男子仍學不乖,在去年5月私自殺2隻雞被查獲,這此已變成累犯,再度遭判刑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


但林男拒絕攔查,不以為意把雞帶到攤位,直接處理內臟,查緝人員找來警方協助,他才甘願配合搜證,不僅發現有活雞,且脫毛機裡有雞毛、血跡,這下子證據確鑿,迅速將他依違反畜牧法移送法辦。


林男表示,一隻是自己燉雞湯,另一隻是親戚要的,雖事後向法官坦承犯行,但法官審酌,他已有前科及檢方追訴,自己應知警惕,卻無視農委會的家禽屠宰衛生檢查,此外,遭查緝人員查獲被制止時,依舊我行我素,犯後態度不佳,不過衡量犯後坦承,屠宰數量不多,最後依擅自於屠宰場外屠宰家禽罪,判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