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相識三個多月的女朋友琳跟我提出了分手,理由是我只有一輛破舊的摩托車和一套租來的舊房子。

她說:「我的閨密找的男朋友都有自己的房子和代步的小轎車,你怎麼就這個樣子,要錢沒錢,要房沒房,要車還是一輛爛摩托,要是親戚來看我,我都不好意思見他們」跟我說這些話的時候,從她漂亮的眼睛中飄出了一絲對我現狀的不屑。

自從相親認識到正式交往,我們已經住在一起將近二個月了,但她始終對我是一種不冷不熱的態度,就算偶爾有【性生活】也是心不在焉或是不情不願的,很多時候的交談大多以冷嘲熱諷結束,讓我很明顯的感覺到,她是不滿意我的經濟狀況,總感到我是經濟上不可能滿足她的男人,之所以她願意跟我同居,也是因為她可以省下租房子的錢。

她跟我提出分手,我曾嘗試著挽留,但她態度堅決,我答應了她。但在正式分別前,我說要帶她去看一些東西。她問看什麽?我說到時候你就知道了。和她一起下樓,我走向一輛奧迪Q7,而不是她平常看到的舊摩托。

她問:這是誰的車?

我說:這是我的車。

她滿眼狐疑:怎麼可能?就你這副窮酸樣,還想買這麼好的車?切

我打開車門,請她上車,然後,啟動車子,開車走人。一路上,我沒有說話,開車來到城市的高檔住宅小區,徑直開到一幢別墅的車庫,請她下車,領她從車庫小門進入別墅。

「這是在認識你之前我每天住的地方,認識你之後我一直沒有過來住,這房不大,270多平方米。」保姆看到我進來,很禮貌地招呼:少爺,您回來了?看著她仍然半信半疑的樣子,我領她上樓,走進我二樓的書房,從保險櫃中拿出兩本房產證和一套購房合同擺在她的面前,兩本房產證,一本是跟她同住那套房子的,一套是現在領她參觀別墅的,我平靜地看著她那雙漂亮的驚訝眼睛,看著她滿臉複雜的表情,真的不知道此刻她是想哭還是想笑,是悲喜還是失落。

我請她到二樓另一間會客室坐下,保姆送來剛沏的新茶,然後,我心平氣和地跟她說:「琳,我說我是某公司職員沒有錯,只不過這家公司是我的,我是這家公司的總經理,這家公司隸屬於某上市集團公司,而這家上市企業也是我們家的,我老爸則是這家集團公司的董事長。看來,你跟我提出分手是明智的選擇,我不適合你,你也不適合我。之所以我不想答應父母介紹找門當戶對的千金小姐,就是希望自己能夠找到一個善解人意的,誠實善良的,不那麼物質的,愛我勝過愛我家資產的純情女孩。通過我三個多月對你的觀察,可惜你不是我心中一直在尋找的那個女孩。你給我的整體印象是脾氣太大,太愛虛榮,過於挑剔,太愛撒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