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到職3個月後懷孕 隔天遭公司開除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女人在懷孕時,身體和心理都會產生巨大變化,但懷孕卻遭公司開除,肯定相當傻眼!桃園一名陳姓女子2015年12月時,到一家通運公司擔任行政助理,進去3個月後,向主管表示:「我懷孕了!」沒想到隔天就被公司資遣,事後她以公司「懷孕歧視」申訴,市府調查後認定違法,向公司裁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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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陳姓女子015年12月到通運公司擔任行政助理,在工作3個月後懷孕,她向主管報喜訊,且希望換較簡單的工作,卻被公司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開除。

陳姓女子以公司「歧視懷孕」提出申訴,通運公司主張,女子當時仍在試用期,因無法熟悉作業等業務,且英文能力不好,因此試用期3個月後,以「不能勝任工作」解僱,並非公司懷孕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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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時,查出通運公司與女子的契約,並沒有「考績不合格」等相關契約,也沒見到陳姓女子的考績,且《勞基法》規定,員工若無法勝任工作,應有輔導改善措施,但公司是在女子提出懷孕的隔天就被資遣,認為欠缺客觀考核數字,認定公司為懷孕歧視,判裁罰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