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珍珍,是一個有錢人家的女孩,老公家庭條件不太好,當時老公創業還是我爸拿的錢。

結婚4年,我連地都沒有掃過,老公啥家務都全包,老公掃地拖地,買菜做飯。我心裡很過意不去,和老公搶著做,可是老公不同意,說不是娶老婆回來做家務的,是讓老婆享福的,叫我坐著玩電腦,一會等吃飯就行了。我覺得我真是太幸福了。

可我們結婚三年一直沒有懷上孩子,婆婆急壞了,還慫恿老公跟我離婚。為了能懷上孩子我吃了特別多的苦,那次閨蜜陪我去逛街,突然我中途暈倒,閨蜜嚇壞了,把我送到醫院。

原來我懷孕了,那天正好是老公是老公生日,我抑制不住內心的激動錯拿閨蜜手機給老公發了簡訊,沒想到老公回覆:是嗎?親愛的,我太激動了,今天我給老婆撒個謊專門陪你。正好這個時候閨蜜進來,她看到我拿她的手機立馬搶了過來。

原來他倆早就好上了,背著我好了一年多我都不知道。我氣得扇了閨蜜兩耳光,去老公公司大鬧一番。老公回到家裡哭著求我原諒,說他是一時糊塗,他愛我,愛孩子。

我摸著自己好不容易懷上的孩子猶豫了,我該不該原諒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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