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3

導語:政府提供減免之際,也要求申領的納稅人保存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購買書籍、電腦、父母醫藥費等的收據。很多人的收據僅僅保存一年,之後就丟掉了,不過,如果你剛好遇到了稅收局官員上門檢查,你可能將面對麻煩。因為事實上,這些扣稅的收據必須保存長達7年的時間!

政府每年提供多達20多項的扣稅事項,民眾只要在過去的1年內有花費在這些事項上,將可以在呈報個人所得稅時,用來扣稅。2017年可以扣稅的事項包括了父母醫療費用、父母津貼、身體檢查、教育費用、醫藥保險、壽險、哺乳器材、素質生活(網路、報紙、書籍、智能手機、電腦、運動用品、健身會員費)等等。

不過,政府提供減免之際,也要求申領的納稅人保存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購買書籍、電腦、父母醫藥費等的收據。很多人的收據僅僅保存一年,之後就丟掉了,不過,如果你剛好遇到了稅收局官員上門檢查,你可能將面對麻煩。因為事實上,這些扣稅的收據必須保存長達7年的時間!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當官員上門查稅,你很配合的拿出已保存數年的收據時,才驚覺大部分收據已變成沒有任何字墨的“白紙”!這時就悲劇了。

納稅人或許清楚自己得保存收據,卻忽略了市場上很多收據是熱敏列印收據(thermal receipt),這種收據會褪色,甚至不留一點字跡。較妥當的做法,是以掃描(scan)或拍照方式,存檔歸類保存這些收據。

納稅人應該保存文件記錄長達7年,以防萬一當局需要有關資料稽查。例如2012稅年的BE表格,至少必須保存至2019年12月31日;至於執行公務的開銷,必須將可扣稅單據保存良好,例如汽油費收據、的士費收據、停車費收據等,方便當局稽查。

必須保留7年的文件包括了: 

1. EA/EC表格

2.股息憑證原件

3.保費收據

4.購書收據

5.醫藥收據

6.捐贈收據

7. Zakat收據

8.孩子的報生紙

9.結婚證書

10.其他支持文件

11.計算表(若有)

沒有將文件記錄保存良好的納稅人將被罰款3百令吉至一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一年;或兩者兼施。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