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發生在昨天(23日)兩名國道員警和一名大貨車駕駛,遭到另一輛大貨車撞擊,釀成三人死亡的意外,高雄勞工局稽查肇事陸姓駕駛的「聯全通運股份有限公司」,發現陸姓駕駛竟然已經連續上了22天班,中間都沒有休息,而且其中7天竟然都上班超過12小時,嚴重違反勞基法,因此將重罰300萬。

▲肇事陸姓駕駛

勞工局稽查陸姓駕駛四月的班表,發現他從1日到22日都沒有休息,其中有7天更是上班超過12小時,總加班時數也超過法定46小時,嚴重違反勞基法,另外由於這間「聯全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去年就曾被開罰勞工連續工作超過七天,也沒給假日工資,因此勞工局這一次決定重罰3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