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五歲的時候,我的母親就背叛了父親,改嫁給了別人。從那以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她,父親總是摸著我的頭嘆氣,我知道母親是因為家裡太窮才走的。

從小奶奶就不喜歡我,嫌棄我是女孩子。奶奶老是當著我的面,指責爸爸,說他到現在還不能生個孫子傳宗接代。我聽了很不好受,誰說女兒不如男?

當我10歲的時候,奶奶就為父親安排了一場相親。那女的是隔壁村的,剛喪了父,自己一個人帶著兩個兒子,最小的那個兒子只比我大兩歲。父親看上了她,他們在過年前就領證了證,沒有辦酒席,畢竟不是很光彩的事。

結婚了之後,爸爸就去工地幹活了。我成了家裡的小透明和兩個哥哥的受氣包。每次繼母看到哥哥們在欺負我,她都選擇了視而不見。每天,我只能吃他們吃剩的飯菜,就這樣過了兩年。

12歲的時候,父親因為意外去世了。公司賠了一大筆錢,全都落到了繼母的手裡。每個幾個月,繼母就把我趕出了家門,姑姑看我可憐,就把我接回了家。在父親去世的那幾年裡,繼母沒來看過我,更別說為我買過新衣服和新鞋子了。

姑姑總是對我說,不要埋怨別人,等自己有能力了就養活自己吧!後來,我結婚了,把姑姑接到家養老。

前段時間繼母找到了我,叫我給她養老。憑什麼小的時候把我趕出門,現在長大了要我給她養老送終?想都別想了!我把她趕出了家門,叫她找她的兩個好兒子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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