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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我爸媽現在算是怎麼回事。

准確來說,我們家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們家有兩個孩子,我有個哥哥,大我三歲,當初我上初中時,我爸媽吵架離婚了。我爸當時要了我哥,我媽選擇了我。離婚後我媽就在我外婆這邊住了,平時我媽出去打工,加上當初我爸給的10萬,日子也就這麼不痛不癢。

我爸離婚了以後,又再找了一個,生活了兩年人家不願意,然後這事兒不了了之。我媽一直沒再婚,大前年我大學畢業,自己手裡存有三萬塊錢,我給我媽拿著,畢業後我工資由四千漲到七千,我從剛開始的給我媽寄2000,到現在寄4000,我媽說她給我存著,我也沒意見。

其實我的想法是存幾年錢,就把這錢拿出來在老家縣城買個小二居,我和我媽一起生活。我媽之前也同意了。

大概從去年年初開始,我爸和我媽開始糾纏不清了,我媽說她不願意復婚,就這麼湊合過日子,有時候我媽在我爸家待些日子,家裡親戚都以為他們復婚了。

我讓我媽利落一些,我媽說平時我不在家,她一個人也怪孤獨的,我爸這人也算知根知底,就湊合過幾天日子拔罷了。

我哥在外地工作,他談了個女朋友,一直在談婚論嫁,我哥說我爸媽這事兒他不管,隨他們大人去。

自從去年下半年,我說我要在城裡買房,我媽就有點不願意了,我媽說城裡什麼都得買,不劃算,當時我爸也說了我兩次。

五一之前,我媽過55歲生日,趕上周末,我調休了一天假,趕回去給她過生日,我哥依然沒有回來,我爸倒是難得下廚,倒像那麼回事兒。

我去房間找來瓶器,看到抽屜裡我媽隨意亂放的存摺,我還說我媽粗心大意,拿出來看了一下數字,上個月竟然取了23萬,上面還有5萬塊錢。我當時就急了,錢可是我媽的命根子,她也沒和我說一下子取這麼多錢啊。

我媽這才和我說實話,這錢她給我哥買房了,她說我哥現在在關鍵時期,不買房子這個婚結不了。

我爸還火上澆油的說,總不能讓我哥不結婚吧。

我當時心裡真的十分難受,這錢裡面至少有10萬是我的,都離婚這麼多年了,最後我媽還給我來這麼一出。

這兩次我媽打電話哄著我,讓我別生氣,她說是拿給我哥周轉一下,到時候有錢了給我買房也不遲,可我知道這不過就是個說辭罷了。

如果是你們,你們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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