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台南滅門3死血案的39歲郭姓男子,檢方經訊問後,認為兇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殺人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准,未禁見。

▲兇嫌郭姓男子遭聲押。

郭姓男子10日闖入叔公家偷竊約1萬元的現金,被發現後與叔公發生爭執,他憤而回到車上拿鐵槌,重擊叔公跟嬸婆的頭部致死,83歲的外婆發現後,說了一句「你這樣我要報警」,也不幸慘遭郭姓男子痛下毒手,郭男犯案後還回家呼呼大睡。

郭男在留置期間,曾低聲說了「希望被判死刑,不然出來也無臉面對(親友)」,他今移送往台南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已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准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