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4日讯)国内数个主要政府机构的高级官员,曾在过去两年及大选期间对土著团结党及希盟诸多刁难,偏袒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政权,引起国内许多专业团体及非政府组织的抗议,也同时引起舆论哗然。

随着希盟成功入主布城,名誉主席敦马哈迪医生顺利出任第7任首相后,坊间估计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哈欣阿都拉、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社团注册局总监苏拉雅蒂、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劳勿斯及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等,将逐一被秋后算账,严重者甚至可能将“人头落地”。

丹斯里阿班迪

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一派胡言震怒敦马

拥有检控大权的阿班迪,堪称是继首相之后,国内第二有权势的官员。阿班迪在马哈迪准备前往国家王宫宣誓当天,仍自称继续向联邦政府提供法律咨询,进而导致马哈迪宣誓过程一波三折,最终引起后者震怒,直接向前者开炮,怒斥“Bullshit(一派胡言)!”。

马哈迪在宣誓就职后隔天,立即在记者会中再次炮轰阿班迪隐藏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弊案犯罪证据,不但自毁信誉而且违法。次日,眼见阿班迪毫无辞职之意,马哈迪在公布3名内阁成员名单时,又再次直言,国内目前没有总检察长。无论如何,阿班迪在周一还是如常上班。

现年68岁的阿班迪是在2015年7月出任总检察长,其任期已在今年7月获得延长3年。

阿班迪于2016年1月宣布,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26亿令吉捐款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案件中,没有涉及任何刑事罪。他同时也下令反贪会结束调查。

丹斯里哈欣阿都拉

选委会主席丹斯里哈欣阿都拉——诸多条例不利希盟

哈欣阿都拉为首的选举委员会,曾在大选期间推行诸多刁难的条例,例如禁止政党使用党主席或署理主席以外肖像做宣传的新条例。

选委会官员在竞选期间,也从希盟宣传看板剪去马哈迪的肖像。

无论如何,最引起马哈迪震怒的一点,应是认为哈欣阿都拉试图在5月9日投票日当天“耍诈”。尽管哈欣阿都拉一直宣称自己公正无私,惟外界仍认为他与纳吉同流合污。

马哈迪在任相后的记者会直言:“如果我们发现他涉及任何贪污或偏袒等行径,我们必定会对他采取行动。”

此外,马哈迪也在记者会中直言沙巴州议席选举成绩出现人为操纵的情况,因为有数个席次的选票被重算,最终导致沙巴人民复兴党的席次从35席减少至29席。

且不论偏袒纳吉政权的选区重划报告,须提的是,最让国人感到震惊的一点,就是哈欣阿都拉蓄意延迟公布选举成绩,以及拒绝签署表格14,以承认希盟胜选的做法。

丹斯里祖基菲里

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祖基菲里——漠视贿选传婚外情

祖基菲里是在2016年8月获纳吉委任为反贪会首席专员,取代当时提前退休的丹斯里阿布卡欣。祖基菲里是继阿班迪及哈欣阿都拉之后,第三个遭马哈迪点名批评没有履行职责的官员。

马哈迪不仅批评反贪会漠视选举期间发生的贿选行为,更直言一旦查实反贪会执法不公,不排除整顿整个领导层,而新任人选必须通过国会的审核。

去年10月,某视频在社交媒体疯传,内容影射祖基菲里涉嫌与已婚妇女在印尼峇厘岛搞婚外情,最终导致女子家庭破裂。无论如何,警方及反贪会对此事皆无进一步行动。最新进展显示,祖基菲里已请辞,目前等候马哈迪批准。

苏拉雅蒂

社团注册局总监苏拉雅蒂——允巫统再展延党选

国阵主干政党巫统最近一次的党选是在2013年10月19日举行,根据该党党章,党选必须每3年举行一次。有鉴于此,来届党选必须在2016年10月19日举行。惟纳吉似乎因为1MDB事件缠身,因此被迫宣布展延党选。纳吉当时以备战全国大选为由,宣布展延党选18个月。

让人感到惊讶的一点,就是尽管18个月的期限将在今年4月19日结束,社团注册局却已在今年3月5日允许巫统再次展延党选。

社团注册局总监苏拉雅蒂是根据巫统党章10.17条文,批准巫统再次展延党选18个月。然而,让人感到震惊的是巫统党章并没有所谓的10.17条文。坊间因此质疑苏拉雅蒂滥用权力,协助合法化非法组织。

此外,在纳吉宣布解散国会前的11小时,苏拉雅蒂也勒令土团党暂时解散。

丹斯里劳勿斯

祖基菲里

联邦法院首席法官丹斯里劳勿斯及上诉庭主席祖基菲里——2巨头超龄却续任

今年2月,当以劳勿斯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驳回7名马六甲选民及民主行动党怡保东区和西区两名国会议员,挑战选举委员会选区重划一案的上诉申请时,马哈迪为此感到愤怒。

首相办公厅于2017年7月7日宣布已达66岁6个月的劳勿斯和上诉庭主席祖基菲里为“附加法官”,促使司法两大高职继续由两人担任。马哈迪因此质疑两人任期获得延长3年的做法,因两人岁数已超过宪法所赋予的66岁6个月。劳勿斯原定在2017年8月5日退休。

马哈迪甚至与希望联盟领袖一同前往国家王宫上书国家元首,要求国家元首介入司法二巨头“超龄”延任事件。

随着马哈迪出任首相,希盟政府将可根据两人岁数已超过宪法所赋予的66岁6个月的规定,宣布两人的延任无效及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