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案將預售屋擬納入實價登錄,引發爭議,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昨(18)日前往立法院陳情,建請立院修法前宜審慎三思。


昨天全台各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連袂前往立法院拜會,向立法院長蘇嘉全、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立委管碧玲等人陳情,表達預售屋出售後30天完成實價登錄的修法方向有諸多爭議,有欠週延,宜暫緩推動。


不動產開發公會認為,台灣實施近半世紀的預售屋制度,跟其他國家有很大的不同,預售屋若要實施買賣簽約完成後30日內登錄揭露資訊,會產生相當多的市場交易秩序混亂和困擾。首先,預售屋尚未完工,屬於債權並非物權,由於尚未辦理產權登記、也沒有門牌號碼,若硬要實施門牌逐一揭露交易資訊,如何登錄?


其次,預售屋為尚未完工的債權,從預售階段到完工交屋,中間的銷售時間可能長達2~3年,施工期間動輒面臨物價波動、交易價格波動、坪數丈量和登記的誤差、房地總價的找補誤差,甚至有些客戶要求毛胚交屋、有些客戶要求客製化的精裝修客戶變更,上述種種交易條件不同,都會造成交易價格的差異化。


如果法令強制要求預售階段一簽約,就要在30天內登錄,那麼2~3年後交屋,這中間所產生的買賣價格異動,將造成很大困擾。


第三,若實價登錄從現行的去識別化,改為逐一門牌登錄揭露的識別化,未來賣方、買方的隱私全都露,將造成相當大的爭議和困擾。


第四,修法內容此次還有買賣雙方揭露價格如果有錯誤,必須加重罰則,建商認為,對於鮮少買賣不動產的阿公、阿嬤或升斗小民很不公平,萬一登錄錯了、或委由地政士寫錯了,結果將要承擔重罰。因此建請立院,宜審慎三思修法方向。


業者強調,以往排除預售屋,正是因為有諸多不合理與窒礙難行之處,此次修法又要將之納入,未來若真的上路,恐將造成更多爭議與糾紛,企盼行政院、立法院能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