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北市一名蕭姓設計師2006年遺失身分證,沒想到10年後竟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說他擔任東南客運司機的保證人,因為司機撞死人,要連帶賠償207萬元,經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擔保程序有瑕疵,才在近日宣告撤銷東南客運對蕭男的債權。

  • 北市一名蕭姓設計師2006年遺失身分證,沒想到10年後卻被指擔任保證人,要連帶賠償207萬元,經士林地院審理後,近日宣告撤銷這筆債權。(資料照)

綜合媒體報導,蕭男身分證遭冒用充當保證人,法院審理後,發現東南客運當初只根據司機提供的保證人身分證和出生年月日等資料,就核定蕭男為保證人,沒有再經確認。

證據顯示,蕭男從頭到尾沒有同意擔任保證人,和東南客運也沒有成立契約,因此判決東南客運對蕭男的債權不存在,全案仍可上訴。

整起事件,起於2006年蕭男逛夜市時皮包被扒走,裡頭的身分證因此遺失,他立刻到戶政事務所掛失補辦。到了2016年時,蕭男家中突然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是東南客運要求蕭男賠償207萬元,他以為是詐騙,沒想到不久後房子遭到查封,薪水也被扣繳。

原來是一名王姓東南客運司機,拿著蕭男的身分證去當新進員工人事保證,2013年時王姓司機肇事撞死人,就此消失,東南客運因此向蕭男要求連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