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出交通部欲增加科技執法範圍,以ETC「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技術」來抓國道超速,讓惡性違規、嚴重超速的車輛無所遁形。不過此舉卻讓民眾質疑科技執法是以大砲打小鳥,把用路人當提款機。對此,交通部回應「絕對不是搶錢,是希望救很多人命」。


▲交通局欲增加科技執法的範圍,以ETC抓國道超速。(圖/資料照)


「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技術」指的是在各個定點之間紀錄車輛經過的時間,以換算出車輛的平均車速,像是在限速110公里的路段,若在30分鐘內行駛超過55公里就代表超速。對此,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行秘書謝銘鴻表示,科技執法7月1日將於萬里隧道實施,穩定後,第二階段會針對交通事故頻傳的山區道路,如北宜公路、台北市仰德大道等特定路段來進行。他提到,歷年來北宜公路的車禍大多是超速或違規所造成,而這些並非是單點固定測速照相能解決的問題,因此希望透過「區間平均速率」來穩定車流,減少事故發生的頻率。


除此,謝銘鴻也提到,未來科技執法的第三階段會在高速公路試辦,以ETC車牌辨識系統來嚴抓惡意違規的車輛。交通部認為,科技執法是趨勢,包括英國、法國、瑞士、南非等,均已採用電子設備執行高速公路的「速度管理」,表示政府絕對不是要搶錢,而是希望保障用路人及員警的生命安全,不過對於是否侵犯民眾隱私,將會進一步探討。(整理:實習編輯袁千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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