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任內涉洩漏偵查機密,遭律師黃帝穎告發,但北檢決定不起訴。(攝影:蘇郁晴)

前總馬英九洩密案分成2案進行,一是檢察官公訴,一是由柯建銘自訴與律師黃帝穎告發。檢察官公訴一案二審判4個月有期徒刑,馬英九已準備上訴。另柯建銘自訴案在去年10月法院已無罪定讞;至於律師黃帝穎向北檢告發馬瀆職、妨害秘密一案,經北檢調查後,認定馬無罪,31日宣布不起訴。

馬英九卸任後被控於2013 年8月31日、9月1日、9月4日,將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他報告的立法院長王金平涉關說案偵查機密,洩漏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與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涉及公務人員洩密罪行。

後來,柯建銘、黃帝穎針對9月1日馬英九的犯罪事實,分別向台北地院提起刑事自訴,以及向北檢提出告發,指控馬涉違反通訊保障暨監察法、妨害秘密及瀆職等罪。

不過,柯建銘自訴案的部分,去年10月高院已無罪定讞。北檢因考量此案已判馬無罪定讞,31日也決定告發一案不起訴馬英九。

至於8月31日、9月4日二日的犯罪事實,高院二審則判馬英九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馬31日已委請律師決定上訴。

黃世銘當年8月31日夜奔官邸向馬提出此關說案的專案偵查報告,馬聽完後,立即將此偵查內容告知江宜樺和羅智強,隔天9月1日馬又致電要求黃二度到官邸報告,後另指示黃9月4日時向江報告。(馬英九將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