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惠台31條措施持續在各地推動。上海市台辦昨(1)日根據惠台31條措施,發布「上海惠台55條」,進一步落實「人才引進」、「居住保障」等政策,並首次明確台企可參與上海5個中心建設。該辦法即日起實施。


今年2月28日,大陸國台辦等多部委公布31條「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內容涵蓋金融、就業、教育、醫療、影視等多個領域,隨後廈門市也於博鰲亞洲論壇舉行期間公布31條惠台措施的60條配套細則,不過上海為外資競逐之地,上海落實惠台31條措施的細則,格外受到重視。


資料顯示,上海累計批准台商投資企業12,488家,是所有上海外資數目的13.57%。全稱為「關於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的「上海惠台55條」,其中31條完全對應「惠台31條措施」,其餘24條為上海創新之舉。


上海市台辦表示,惠台55條有5大重點領域,一是「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包括支持台企在上海設立總部、金融機構、營運中心、採購中心、物流中心,拓展台企、台胞融資擔保,並支持台灣技術人員到上海就業,享與當地居民同等待遇的支持政策。


二是「解決台胞台企關心問題」。包括改善台企工商註冊手續、支持台灣青年到上海創業就業時,申請「海外人才居住證」,給予創業場地房租補貼、擔保貸款貼息等。


三是促進台資企業參與加快推進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科技創新「5個中心」和上海服務、上海製造、上海購物、上海文化「4大品牌」建設。


從上可見,這是上海首次明確台企參與上海5個中心建設,即台資企業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上海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公共工程等城市基礎建設的總包和統包。開放台企參與上海政府的採購招標,和以認購股權可轉債、置換等方式參與大陸央企重組。


四是「創新服務手段」。上海市將從創新創業扶持、公共租賃住房、涉台調解、涉台仲裁、法律服務、緊急救助等各方面,推進過去台灣人急需服務的領域。


五是上海惠台55條逐條明確相關責任主體,力保惠台政策有效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