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柏勳、徐兆緯/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詹姓女子14日晚上11點多,行經新莊中華路和富貴路口時發生車禍,女子全身多處擦挫傷、大腿也縫了好幾針,她PO網希望經過的駕駛可以提供車禍當下畫面。像這樣的狀況,台北市警局和交通事件裁決所祭出獎金制度,只要第三方有拍到事故發生,輕傷提供1000元、重傷3000元,死亡事故則是5000元,而新北市則要涉及肇逃、刑事案件才有獎金。

▲女子在路口發生車禍,希望尋求車禍畫面。

銀色廂型車撞到燈桿車頭嚴重變形,車底還壓著一輛機車,穿著藍色上衣的王姓駕駛好著急,因為撞到人了,救護人員忙著幫女騎士包紮傷口,只是她左眼球紅腫佈滿血絲,漂亮的臉蛋多了一道長長的傷痕,左腳大面積擦傷,大腿也縫了好幾針。

重回新北市新莊中華路和富貴路口,機車還停在路邊,龍頭、後視鏡歪掉,車殼整個被撞壞,當時女騎士行經這個路口時,疑似沒注意前方號誌和路口車輛發生對撞。警方調查,雙方並沒有酒駕,女騎士疑似闖燈釀禍,但這裡是重劃區沒有監視器,如何釐清肇事責任,女騎士也因此上網求畫面。

▲剛好是重劃區因此沒有監視器畫面釐清肇責。

不管是機車撞小巴、小黃撞警車,還是自摔差點被撞,警方除了靠路邊監視器,還得仰賴民眾提供的影像,台北市警察局與交通事件裁決所祭出獎金制度,除行車紀錄器手機影像也可以,只要有清楚拍到事故發生輕傷1000元、重傷3000元,死亡事故5000元,至於新北市則要涉及肇逃、刑事案件才有獎金。

交通大隊事故處理組組長林洸賢:「只要提供的人不是當事人,依據車禍當事人嚴重程度,我們會給予1000至5000獎金。」這些畫面都是輔助釐清肇責的重要關鍵,獎金多少並非重點,當然是行車平安,不要有用到的一天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