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越雲,台灣女歌手,她演唱的《野百合也有春天》相信很多人都比較熟悉!她是在19810年10月31日成為滾石的首位簽約歌手,在1982年發行專輯《天天天藍》在台灣走紅並獲得金鼎獎最佳演唱講!潘越雲從此演唱生涯可謂一帆風順!

之後就相繼推出了《野百合也有春天》《幾度夕陽紅》《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等等到現在都傳唱度很好的歌曲!事業上一帆風順的潘越雲,感情生活卻很曲折。1997年40歲的潘越雲,遇到了黃光全!

黃光全是一名畫家,無固定收入和工作,家中的生活開支全部由潘越雲承擔,不僅如此黃光全還喜歡喝酒找事,醉酒後拿刀子嚇唬潘越雲,因為人受不了家庭暴力,她在婚後第二年提出離婚,之後兩人分居潘越雲有了新的戀人,又一次兩人約會時被黃光全捉姦在床,還把這件事傳播出去!

從此潘越雲名聲掃地,退出歌壇,黃光全還把她告上法庭要求賠償800萬台幣,為了離婚潘越雲答應賠償,但是此後生活卻過得越來越不好,甚至窮到靠朋友借錢生活,曾經是台灣歌壇女神級的人物,如今卻被渣男毀了一生!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