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入王室意味著什麼?這是一個非常嚴肅且值得深思的問題。有時候我們會被亮閃閃的表面所欺騙,迷失了本心,比如說黛安娜王妃。

一個不受重視的十幾歲貴族小姐,她的閱歷告訴她,嫁給王子是從此幸福美滿地生活在一起;她的家庭沒有告訴她,嫁給王子其實是一份工作的開始。

更糟糕的是,她嫁的人根本無法成為依靠,不管是作為丈夫還是同事!

查爾斯的個性優柔寡斷,遇事喜退縮。連生長在王室,接受王儲教育的男子都無法擁有堅毅的品質,憑什麼去要求一個天真爛漫的少女堅強?

所以,這是一個無解的答案!

現在,很多富有的上流女孩,從黛安娜的巨大悲劇中,明白了嫁入王室究竟意味著什麼。掩藏在亮閃閃的表面下,是被管理的人生——每年數百場慈善活動、麻木而程式化的閒聊、零隱私的秀場人生,以及稍有不慎就會被認為是稅收負擔!

然而,在黛安娜的悲劇之前,還是有個和她年紀相仿的貴族少女,清醒地意識到嫁入王室意味著什麼。這人就是蒙巴頓伯爵的外孫女阿曼達!

阿曼達1957年6月出生,比黛安娜大4歲,比查爾斯小9歲。

(蒙巴頓伯爵外孫女阿曼達)

蒙巴頓伯爵的一生都渴望接近王位。當他成功地將自己的外甥菲利普親王推薦給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後,他希望王朝能改姓蒙巴頓,然而失敗了。

之後,不甘心的蒙巴頓一直伺機而動。他和查理斯王子的關係非常密切,查爾斯親切地稱呼他為“榮譽祖父”。

至於查爾斯的終生大事,蒙巴頓非常上心。他給查爾斯提供了擇偶建議,他告訴查爾斯,男人要30歲之後才能考慮結婚的事情。在結婚前,男人可以放蕩,儘可能多地交往女性朋友,但是選妻子一定要選沒有經驗的甜妞。

這一番建議,聽起來除了直男癌了一點外,似乎還算合理。可是實際上,蒙巴頓在打自己的小算盤。他等待著自己的外孫女長大,不希望查爾斯過早地定下終生大事。

(蒙巴頓伯爵和查爾斯)

1974年,阿曼達快17歲了,蒙巴頓覺得時機成熟了,於是告訴查爾斯,阿曼達是非常合適的妻子兼王後人選。

畢竟多年的王室教育,查爾斯清楚自己的婚姻意味著什麼。他要找一個妻子,能和他分享生活的女人;同時要找一個能擔當王後角色的女人。總之,要找個既不會被王冠的光芒所矇蔽,也不會被王冠的重量所壓倒的女人!

這樣一個人,要在查爾斯的圈子裡找到,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情。想想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相信看文章的大多數人還都沒有出生。那時候觀念保守,王室更是保守之中的保守,傳統之中的傳統,包辦婚姻是主流,而且嫁給王子的其中一條硬性規矩就是有身份的漂亮處女!

卡蜜拉,查爾斯很談得來,是能夠分享並包容他敏感性格的女人,然而在當時的標準來看,卡蜜拉根本不夠格。

當時惠靈頓公爵的女兒被傳與查爾斯約會時,她打趣地告訴記者:“我不想再要一個頭銜了,因為我已經有了!”又一個清醒的女人,明白現實與理想的界限!

(舊照,查爾斯和阿曼達度假)

當蒙巴頓把自己的外孫女阿曼達推薦給查爾斯後,查爾斯一貫的優柔寡斷,他寫信問了好幾個人的意見,包括阿曼達的媽媽。阿曼達的媽媽是查爾斯的教母,她在信裡直接反對,堅持查爾斯不要把這意思告訴阿曼達,因為她還沒有慶祝17歲生日!

這是一個愛女兒的媽媽!在女兒心智未成熟之前,她不容許有人干擾女兒的情感取向。同樣是被人當作合適候選人的棋子,黛安娜就沒有那麼幸運,她的家人,顯然並沒有太多關注她的心智,反而渴望那束王冠的光芒。

蒙巴頓非常想要促成這段姻緣,毛遂自薦,要陪同查爾斯1980年訪問印度,還要捎上阿曼達,在查爾斯和阿曼達之間製造浪漫的感覺。

不過這一計畫,遭到了反對。男女雙方的父親都反對。男方父親菲利普親王覺得舅舅作為最後一任印度總督,太高調,不適宜陪同王儲一道訪問印度;女方父親也覺得太高調,這樣會給女兒帶來壓力!

最後,蒙巴頓的計畫還是如願以償地得到了批准,但是,聯合訪問印度的事情擱淺了,因為1979年8月,蒙巴頓伯爵被暗殺了。

暗殺事件後,查爾斯又再次求婚,這回是直接向阿曼達當面求婚。

阿曼達簡單乾脆地拒絕了!她對成為王室核心成員的前景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懼。

(少女黛安娜)

很快,查爾斯轉向了黛安娜,並求婚成功,1981年訂婚並結婚。之後,就是一場悲劇。

而1987年,30歲的阿曼達也結婚了,婚後育有三子,自己做著喜歡的慈善事業,鮮少曝光,活得有滋有味。

歷史沒有如果,但是忍不住會想像,同為伯爵的女兒,如果黛安娜是個受家庭重視的女孩,可能結果會改變,即使遇到渣男,也不會如此慘烈!如果阿曼達嫁給查爾斯,可能也會守住王室婚姻的本質。

伊麗莎白王太後曾告誡自己的外孫,犧牲是承諾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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