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是我和丈夫的心頭肉,女兒並不是我和丈夫的第一個孩子,在女兒之前我和丈夫還有一個兒子,可是在兒子兩歲的時候不幸去世了。兒子的去世是我和丈夫心中永遠的痛,那時也是我和丈夫忙於生意,把年幼的兒子放在老家讓婆婆照顧,婆婆本就年紀比較大了,那天她帶著兒子在外面玩的時候,一不小心讓兒子掉進池塘裡去了。

沒有是孫子,婆婆也是傷心不已,一個勁的跟我和丈夫道歉,我和丈夫雖然痛心,可是我們也知道這不能怪婆婆,在兒子去世的第二年婆婆也就去世了,婆婆臨走前對我和丈夫說的唯一一句話就是,媽,對不起你們,媽,沒能幫你們看好孩子,以後你們要是再有了孩子,可要好好照顧,萬不能再出什麼意外了。

就因為婆婆臨終前的一句話,我和丈夫後來對於這個女兒那是一點也不敢馬虎,我們把原本對於兒子的愛,全都轉換到女兒身上了。也就因為我和丈夫對於女兒太過溺愛了,就造成了女兒今天這樣的性格,我和丈夫做一點小生意,家裡自然也是不缺錢,所以女兒自從畢業後就在家裡混日子,我和丈夫好不容易託人給她找一份工作,可是一個月不到的時間,女兒就讓人家給辭退了。

女兒天天遲到早退不說,人家領導給她安排的工作,她也不好好做。還真是應了那句老話,慣子如殺子,看著女兒這個樣子,我和丈夫也是萬分的著急,她現在在家裡沒錢了就可以問我和丈夫要,要是以後做了別人家的兒媳婦,她的婆家要如何待她啊!所以我和丈夫就決定,給她說一門親事,有了家庭的壓力,或許女兒就能改變了。

後來女兒也就通過相親認識了女婿,女婿是農村人,不過女婿倒是一個憨厚老實的人,自己也有一門手藝,有手藝以後的生活也就有了保障。女兒和女婿交往了半年也就準備結婚了,看著女兒嫁人我也是高興,女婿家沒什麼錢,所以彩禮也就來的比較少,這些我也都不怎麼在意,只要女兒能夠過得開心就好了。

為了讓女兒和女婿以後的生活能過得好一點,女兒出嫁的時候,我就陪嫁了三十萬和一套房子,反正我和丈夫也就只有女兒這一個孩子,我們掙的錢也都是她的,現在就當是提前給她了。婚後女婿對我和丈夫也是很孝順,可能是看我給的陪嫁那麼豐厚的份上吧!一轉眼女兒和女婿結婚已經半年多了,這半年我也沒聽到女婿說女兒什麼不好,所以我也就認為女兒在結婚之後改變了。

可是想不到上個星期的時候,女婿居然把女兒給我送回來了,並且還把女兒的行李也都收拾好了。女婿就對我說,媽,婷婷這樣的媳婦我真的養不起,您估計還不知道吧,您給的那三十萬彩禮,早就讓婷婷花完了,她天天在家什麼也不幹,就知道和朋友去逛街購物,我不是什麼大老闆,我需要的是一個能夠持家的老婆,而不是像她這樣一個敗家的老婆,房產證我也給您留下了,你勸勸婷婷,讓她和我去民政局把離婚證辦了吧!

看著女兒這不爭氣的樣子,我真的是很茫然,半年她就花了三十萬,就算我和丈夫再怎麼掙錢,也經不住她這麼花啊!我現在是真的好後悔那時候溺愛孩子,可是現在木已成舟,我又能怎麼辦呢,我總不能就這麼放著她不管我,有的時候我想狠下心來不管她,可是看著她那可憐的樣子,我又是真的捨不得!

圖文無關  圖片來自網路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