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被砍傷”案;受傷的青年坦承在通關處插隊,有錯在先,但逞兇者不應持武器傷人,希望對方能現身接受調查以及賠償醫藥費。

被砍傷的青年賴國棟(22歲,送貨員,住在新山福林園),左手事後縫了逾20針,拇指目前無法立起,5隻手指也無法正常伸展。

警方調查沒進展

賴國棟今早在馬華淡杯新鎮支會主席鄭志文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說,他於兩星期前已重返新加坡工作崗位,但工作時手臂仍刺痛。

“我是送可樂飲料的,每次要搬運一箱箱達10至20公斤的可樂,受傷後搬貨時手指會疼痛,每兩周需到醫院做物理治療。”

他憶述當天案發經過時說當時新加坡通關處聚集許多摩哆,因此在混亂中插隊,但後方的騎士,即砍他的男子卻用摩哆撞他。

“在關卡摩哆擁擠時插隊是很普通的事,沒想到對方用摩哆撞我,我過後和對方起了口角。”

他聲稱他到新山關卡騎士休息區時,見到對方手握鋸子朝他方向衝來,他出於自衛跳下摩哆,朝對方的臉部揮拳。

“我們就這樣毆打起來,對方也一直用鋸子往我身上揮砍,之後騎上摩哆逃走。當時,在場有逾30至40人,但沒人敢上前幫忙,後來我在目擊者載送下前往新山中央醫院治療。”

他說出院後即前往報警,但調查工作至今沒有進展。他也支付3000令吉律師費,要求律師起訴對方。

他說他雖然插隊,有錯在先,但有關男子不應將法律操縱在本身手中,在眾目睽睽下持武器傷人。

此事於今年5月31日下午4時30分左右,在新山關卡處發生,被指砍人者為42歲的華裔男子。

雙方因插隊事件起衝突,逞兇者被指用生鏽的鋸子揮砍賴國棟,導致後者的左手大動脈被砍斷,背部、身體及頭部也被砍傷。

鄭志文(右)指著賴國棟的手被砍後縫逾20針的傷口。

賴國棟的手縫針後留下的疤痕。

警籲雙方現身釐清事件

警方呼籲雙方在週日(22日)現身警局錄口供,釐清事件來龍去脈。

鄭志文在記者會上致電查案官沙裡爾及新山南警區主任沙胡裡納因。沙裡爾回應說早前要求2名涉案者到警局協助調查,但傷者因住院,而暫緩調查此案。

他說由於雙方都在新加坡工作,難以聯繫雙方在共同時間現身警局。他希望雙方能在週日早上10時都到新山中央警局協助調查。

另一方面,沙胡裡納因也承諾會關注及調查此案。

逞兇者應賠醫藥費

鄭志文認為逞兇者的傷人行為嚴重,希望警方能查個水落石出,涉案者也應賠償傷者2萬2000令吉醫藥費。

他認為插隊只是一件小事,但用武器攻擊人就有錯,不管是私下和解或帶上法庭,對方都應出面交代。他呼籲不管是開車或騎摩哆的越堤族要有禮讓精神,勿因小事起衝突,得不償失。

賴國棟也說曾在警局看到傷人的42歲男子,相信對方也到警局報案,但不清楚警方為何沒有繼續展開調查。

鄭志文說他週日將陪同賴國棟到警局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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