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家裡還有一個弟弟,比我爸小好幾歲,按輩分我叫他小叔。在我爸還小的時候,爺爺奶奶都比較寵小叔,致使小叔養成了好吃懶做的人。8年前,他還跟那些社會上的朋友出去打人,把別人打了二級殘疾,所以被法院判了5年。

5年後,他刑滿釋放,他變化挺大的,也三十好幾的人了。小叔爛泥扶不上牆爺爺奶奶也沒辦法,可也是親兒子啊,竟然被判了刑,接受了勞改也就原諒了他。接下來該操心小叔的婚事了,畢竟三十多歲的人了。

可是,以我小叔的這個條件,哪裡有人會願意跟他!找了好多人家,一聽說坐過牢,連一個願意見面的都沒有。找了三年,終於找到人了。那個女人30歲了,因為不能生孩子,離過一次婚。

小叔和嬸嬸都在農村,住的地方好解決,我爸跟二叔幫忙,各出了五萬塊錢,把原來的老家房子翻修了一下,算是給他們的新房。小叔自己攢的幾萬塊錢,也都給了嬸嬸娘家做彩禮。

本以為他們能再一起好好過日子,可是不到半年,就出了問題。嬸嬸娘家有個弟弟,因為她自己不能生孩子,就把弟弟和弟弟的孩子看得特別重。家裡的錢她管,她全都給她弟弟家送去了,還經常讓小叔去幫她弟弟家幹活。

小叔本來脾氣就不好,剛開始還能忍著,後來就忍不住說了幾句。這一下,嬸嬸馬上就炸了:怎麼?你又要打人了?來吧,你打我吧!反正你打人坐過牢,有啥你不敢的!

這話特別刺激我小叔,說了幾次之後,我小叔果然動手打她了。結果,她就跑回娘家,不回來了。

小叔娶個媳婦兒不容易,爺爺奶奶知道後,把他臭罵了一頓,帶著他親自去嬸嬸娘家道歉,想接她回來。可是,她不僅不回來,還破口大罵,說我們一家人騙她,讓她嫁給了一個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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