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二月六號的小年夜,男子翁仁賢趁著圍爐前,先買了20公升汽油分裝到容器裡面,隔天趁著家人在吃團圓飯時,先在自家三合院灑汽油,再朝屋內對著家人波由並用報紙引火,三合院瞬間陷入火海,試圖燒死全家,導致父母等家人六死五傷。

(圖翻攝自三立新聞網)

(圖翻攝自網路)

(圖翻攝自自由時報)開庭時一、二審都被判處死刑,翁仁賢發現活口,還拿開山刀追殺,心態兇狠,若不處死刑,無法還死者和家屬公道,也不符合社會認可的法律價值、正義。但最高法院認為被火燒傷的人「可能不是因翁『直接縱火』而受傷」於是撤銷死刑。高院更一審上午開庭的時候,對著媒體狂比雙手中指,還笑咪咪地問「我帥嗎?」一旁的法警也連忙制止。

(圖翻攝自網路)7月12日高院更一審首次開庭,法官曾德水加班列了27個問題要問翁,但翁行使緘默權,還嗆「讀點書再來問問題好嗎?你們能力太差!」。翁仁賢大哥翁仁焜在上次開庭時,向法官懇求「他連父母都可以殺死,還有什麼教化可能性!」,兩度強調法院一定要維持死刑。另名胞兄翁仁君的老父、老母與當實習醫師的兒子、女兒都在大火中喪命,連妻子也嚴重灼傷,他曾說「啃老族」永遠都不會滿足,還認為自己的失敗都是家人害的,「全家的包容,下場是死了那麼多人!」。

(圖翻攝自聯合報)真的是有夠人渣......還撤銷死刑超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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