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女童沉屍枯井案”當事人獲無罪

案件發生在19年前;當事人廖海軍被抓時17歲,2003年被以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2009年案件獲再審

1999年,河北省唐山市新集村兩女童失蹤。兩天後,在枯井中發現兩名九歲女童屍體。

8月9日中午12時許,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廖海軍無罪。法院電動門緩緩打開,廖海軍含著淚走出來。瞬間,媒體記者、遠道而來的支持者,共20餘人把他團團圍住,拍照、合影,像是在迎接一名成功跑完馬拉松的運動員。

事實上,廖海軍確實跑了一段“馬拉松”,歷時19年。

1999年,17歲的他,被認定殺害兩名9歲女童。4年後,被唐山中院判處無期徒刑。服刑11年,取保8年後,廖海軍終獲無罪,跑到了馬拉松賽道的終點。

同樣宣判無罪的,還有他的父親廖友、母親黃玉秀,兩人此前被認定協助拋屍,犯包庇罪,各獲刑5年。服刑結束後,2010年,廖友因病去世,在此次判決前25天,黃玉秀也突發疾病離世。

為了讓抱憾離去的父母“見證”這一刻,廖海軍帶來了他們的遺像。走出法院後,他將遺像擺在法院正門口的花壇前,跪下、磕頭。“爸、媽,我們平反了,我們是清白的。”廖海軍哽咽的喉嚨裡,擠出微弱到幾乎聽不見的聲音。

兩女童沉屍枯井

1999年,河北省唐山市新集村,叔伯姊妹陸蘭、陸童(均為化名)失蹤。兩天後,在新集村上河水庫的一處枯井中兩名九歲女童屍體被發現。屍體檢驗顯示,一名被害人頭頸部傷口28處,三指離斷;另一被害人頭頸部傷口18處,4指離斷,兩名死者系被他人用銳器砍擊頭頸部致死。

案件震動整座縣城,警方隨後開展排查。一周後,警方宣布破案,稱17歲的廖海軍有重大作案嫌疑。同年三月初,廖海軍及其父母先後被執行逮捕。

經過檢察院五次退偵,2000年6月7日,檢方向唐山中院提起公訴,2001年3月30日、2003年7月1日,法院兩次開庭審理此案。

檢方指控,廖海軍因瑣事,對同村的陸永勝不滿,並懷恨在心。1999年1月17日12時30分許,廖海軍在一家小賣部前,遇到陸永勝的女兒陸蘭、侄女陸童,遂生報復之念。他將兩人騙至自家東屋,用鐵管分別砸向兩人頭部,並用自家菜刀朝二人頭頸部猛砍數刀,致二人嚴重顱腦損傷、失血性休克和腦功能障礙死亡。起訴書提到,廖海軍作案後,在其父母的幫助下,將屍體拋屍村東南的廢棄水井中。

定罪的關鍵,是因為警方在廖海軍家發現血跡。刑偵人員在他家東屋發現血跡:床西北角包箱板面和相應位置的西牆壁上,有噴濺血跡;床頭附近有六處明顯血痕和許多小血點;單扇門下緣可見淡色血跡;西屋門口南側,地角牆壁上有滴落血跡。

唐山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鑑定書證實,死者的血型分別為O、A型,廖海軍家東屋牆角提取的血跡為O型及A型人血,判決書也提到,廖友的血型為O型、廖海軍的血型為A型。判決書中,上海市DNA檢驗報告書並未確定血跡是否為被害人的,只是提到“不能排除該血跡中混有陸蘭的血跡”。另外一個證據是,經過DNA檢測,捆屍繩上提取到的毛發,是廖友毛發的可能性為99.999999%。

辯護人提出,廖海軍殺人動機不明,殺人現場不能確定,本案無直接證據,間接證據也缺乏關聯性,但法院並未採納。2003年7月9日,唐山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廖海軍無期徒刑,廖友、黃玉秀各獲刑五年。

懸而未決19年

廖海軍告訴新京報記著,法院判決後,為避免父母的刑期受到不好的影響,他沒有提起上訴。但黃玉秀咽不下這口氣,她覺得兒子是清白的。出獄後,便堅持申訴。

她只有小學二年級文化,並不識太多字,但考慮到“打官司總得會寫字”,在服刑期間,開始學習寫字。出獄後,黃玉秀奔波於唐山、石家莊、北京各級法院,一邊撿塑料瓶、打工,一邊申訴。

2009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河北省高院再審此案。同年,河北省高原作出裁定,以此案事實不清,裁決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唐山中院再審。

2010年4月22日,廖海軍被取保候審。在此之前,有人通知他,今天會有人來接他。“當時還以為要回看守所,拿了很多東西,走到門口,獄警說‘回什麼看守所,你媽在門口接你呢’。我一聽這話,我腦子就一片空白了,激動。”

再審程序啟動,他以為很快就能等來判決,但直到2016年5月26日,唐山中院才開庭審理,開庭後兩年,遲遲未判決。廖海軍自嘲,他在漫長的等待中,成了最自由的“罪犯”,出入自由,也可以去秦皇島打工。

物證丟失

唐山中院再審開庭審理此案前一周,李長青作為廖海軍的辯護人介入此案。他告訴新京報記者,此案懸而未決多年,高院啟動再審,是冤案的可能性非常大。閱卷後,他更加堅定了這個想法。一周的時間內,就案卷中的證人、證言,李長青寫了上萬字的辯護詞,提出種種疑點。

他提出,關於殺人動機,廖海軍先後給出了三個。1999年1月25日,他供述稱,“陸家老三總擠對我們,我就報復他們。”次日又稱,被害人父親出攤佔他們的地方。11月21日,他又換了一種說法,稱“我得了心裡發悶的毛病,心裡發悶就想發洩。那天我也是心裡發悶,在小賣店看見兩人後就想殺了他們。”

8月9日,判決無罪後,廖海軍第一時間到父母墳前祭拜。

另外,李長青提出,關於拋屍過程,三被告人在誰提議投案自首、誰不同意投案自首、誰提議拋屍泉莊水庫、誰把麻袋裝上雙輪車、誰推雙輪車、誰步行、誰推自行車、誰把麻袋推入井中,誰先回家誰後回家等關鍵細節上均不一致。

對於此案定罪的關鍵證據--血跡,李長青也提出疑問。公安部《物證鑑定書》1999年2月12日載明,廖海軍家床角處及木板上的血痕均不是被害人所留。1999年8月27日,公安部《物證鑑定書》再次確定,廖海軍家西屋提取的血痕與兩名被害人基因型不同,而與黃玉秀相同。木板上、牆皮上血痕基因型相同,與兩名被害人不同,與廖友相同。

“這兩份鑑定,充分說明廖海軍家的血跡,不是被害人的。”李長青稱。但判決書並未提及此鑑定,採納的是上海市DNA檢驗報告書中,“不能排除該血跡中混有陸蘭的血跡”的說法。

另外,2003年6月1日遷西縣檢察院的《說明》顯示,隨卷物證(繩子麻袋等)丟失,因為漏雨浸泡,遷址時被清潔工清理掉。

“如果當年的檢察院、法院工作人員,認真審視本案堅持原則辦案,這個悲劇將會避免。遺憾的是,因為時間久遠,兩個不幸的孩子,可能再也無法尋求到公平正義。幸運的是,1999年的案卷還在說話,還有機會讓我們聽到當年的部分真相;廖海軍還活著,還可以繼續今後的人生。”李長青認為該案件無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廖海軍沒有犯罪事實,公訴機關指控罪名不能成立,依據法律應認定被告人無罪。

無罪

2018年8月9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廖海軍故意殺人,廖友、黃玉秀包庇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審理。

法院再審認為,廖海軍作案動機不明,其供述的作案兇器鐵管未提取,所提取的菜刀未做鑑定;關於廖家東屋門下緣提取的血跡鑑定結論不具有唯一性,認定是被害人血跡的依據不足。廖海軍的供述前後矛盾,且與證人證言之間存在矛盾,其他證據之間的矛盾亦不能得到合理排除或解釋,各證據之間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

法院認為,廖海軍犯故意殺人罪,廖友、黃玉秀犯包庇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判決三人無罪。

判決後,法院就此案答復了相關問題。法院方面提到,該案案情重大、疑難、復雜,涉案證據材料繁多且時間跨度大,對相關證據審核認定比較復雜,整體難度較大,因此案件啟動重審程序後歷時九年,至今才宣判。

此外,法院提到廖海軍如果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請後,唐山中院將根據其申請立即啟動國家賠償程序,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作出賠償決定。

對於此案是否存在違法審判問題,法院稱將展開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將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這是一份遲來的判決,遲到總比不到好,祝福廖海軍及家人。”宣判後,李長青接受記者采訪時提出,該案是偵查工作的重大教訓,先入為主結論先行害死人,口供為王的辦案方式必然出現刑訊逼供等違法犯罪行為。他說,“該案仍然是一個悲劇,無罪宣判仍然不能塗抹出喜劇的色彩,廖海軍一家付出了慘重的無法彌補的代價。”

廖海軍:希望無罪結果能告慰父母

服刑11年,取保候審8年,頂著“殺人犯”的帽子19年後,廖海軍終獲無罪。他沒有太過開心,心情反而更加復雜,“家破人亡,最寶貴的時間都在監獄,沒有什麼值得高興的。”

宣判當天,廖海軍特意穿了一件新襯衣和西褲,帶著父母的遺像。廖海軍說,父母抱憾離開,沒有等到無罪判決,我希望這個結果能告慰他們。

“沒有什麼可開心的”

新京報:8月1日,得知要再次開庭時,你是什麼感受?

廖海軍:當時正在秦皇島上班,得知這個結果的時候,還是特別激動的,畢竟再審程序啟動9年一直沒有判決,得知這個消息後,感覺還是看到盡頭,看到希望了。

新京報:當時有沒有對判決結果做預判?

廖海軍:無非三種結果。一個是維持原判,一個繼續拖下去,還有一個就是無罪。我做了最壞的打算,因為那樣感覺摔得不會那麼疼。經過這麼長時間的司法程序,希望與失望不斷交叉,整個人都疲憊了。

新京報:這次庭審前做了哪些准備?

廖海軍:我平時穿得很隨意,沒有穿過正裝,但今天特意穿了一件新襯衣和西褲,我覺得這個狀態對待這個庭審,是最正式的。另外,這次是我父母“陪”我一起來的,我把他們的遺像帶上了,他們抱憾離開,沒有等到無罪判決,我希望這個結果能告慰他們。

新京報:宣讀無罪判決後,你是什麼心情?

廖海軍:當時沒怎麼哭,就是好想發洩、大喊,但是法庭不能隨便說話,就感覺特別扎,心裡疼了一下。

新京報:第一時間想做的是什麼?

廖海軍:我以為今天宣判以後能拿到判決書,我本來想拿判決書去祭奠我父母,告訴他們,我們家平反了,我們是清白的。但法院說五天內才能拿到判決書。

新京報:這個結果你等了多長時間?

廖海軍:1999年1月26號,我被帶到派出所的時候,就開始等了。我始終認為,我不應該被當做嫌疑人或者罪犯。

新京報:中間有想過放棄嗎?有沒有哪一刻覺得熬不下去了?

廖海軍:最難過的時候是在看守所的時候,那時候年紀小,想過自殺,我工具什麼的東西都准備好了,准備了一個刀片。刀片很鋒利,一刀就能拉斷(血管)。

新京報:為什麼想自殺?

廖海軍:公安局提審的時候,我說了好多次這案子不是我做的,但換來的是一通打。好多次,太多次了,感覺再怎麼樣都這個結果,已經絕望了。後來,想到我父母老的時候沒有依靠,就打消了這個想法。

新京報:你認為哪些力量推動了無罪判決?

廖海軍:最主要的是我母親和律師這兩方面吧。我母親付出的太多了,她從出獄開始,就一直在跑這個事情。

一開始是跑唐山中院,申訴到中院,中院駁回;申訴到高院,高院駁回,最後申訴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河北省法院再審。這些事對咱們農民來說,太難了,真的太難了。

我母親為了申訴,在唐山待了半年多,在石家莊待了一年。夏天睡大街,冬天睡火車站,吃饅頭,鹹菜。當時,在石家莊就是撿瓶子維持生計。

新京報:你母親之前不識字嗎?

廖海軍:我媽是小學二年級文化,基本上不會寫字。她是在看守所學的寫字,就想著出來以後,要幫我們打這個官司,連字都不會寫怎麼打官司?

新京報:對於這個判決,你內心感到開心嗎?

廖海軍:我現在心裡一點都開心不起來,真的。期待這麼多年的無罪下來以後,就會想起失去的那些東西。自由、青春,我感覺我失去的太多了,就好像在社會上缺失了一段時間,用多少金錢或者用其他什麼東西,都換不回來的,而且現在這份遲來的判決,我父母也沒有親眼看見,真沒什麼好開心的。

“血是我母親的”

新京報:當年被抓的場景還記得嗎?

廖海軍:我記得,有一天,我媽和我說,派出所找我調查事情。我們當時都知道這個案子,但是我覺得也不是我做的,來就來吧。

有一天晚上,我們剛吃完飯,警察直接來家裡,把我帶去新集鎮派出所。進去沒說話,給了我倆巴掌,讓我好好想案發那天我做了什麼。當時歲數小,你說找我調查事情,啥都沒說上來就給我倆巴掌,當時就給我打蒙了。

我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游戲廳或者打麻將,我也不確定那天我去干嗎了,就說我打游戲去了,然後簽完字就走了。

新京報:後來發生了什麼?

廖海軍:第二天中午回到家,看見我家院子來了很多警察,他們直接把我帶走了。到了派出所,就直接把我踢櫃子那邊。當時剛剛開始打我的時候,我還喊呢,因為挨著窗戶,我那一喊就有人能看見。他們就把我帶去了尹莊派出所,就在那打我。打到後面我實在受不了了,就承認了。當時想,我就算死了也不受這個罪。

新京報:你認為這個案子為什麼會跟你扯上關系?

廖海軍:我一丁點想不到為什麼。

新京報:你跟被害人熟悉嗎?

廖海軍:我和他們家只能說認識,但是不熟,也沒說過幾句話。雙方家庭也沒有過矛盾,臉都沒紅過,嘴都沒拌過。都是一個村子的人,見面都會點個頭。

8月9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廖海軍無罪後,廖海軍與兩名律師在高院門口合影。

新京報:為什麼交代在東屋殺害了兩名女童?

廖海軍:是我編的。比如說,他們問我死者穿什麼衣服,我說穿紅色的,就打我一頓,我說穿黃色的,再打我一頓,最後,我說穿白色的,說對了他們才會記錄下來,也就不打我了。

新京報:後來警方在東屋發現了血跡,這是怎麼回事?

廖海軍:在農村,屋子裡有血跡也是正常的。在城市裡的話,可能在廚房才會有血,農村的話,磕碰出血都是比較正常的。

現在我知道了,這個血是我母親的,血型是一樣的。測了兩次都是我母親的血,沒有被害人的血。後來還去上海公安局做了鑑定,但是也沒有說,就是被害人的血跡,只說不排除混有被害人的血跡。

新京報:判決後為什麼沒有提起上訴?

廖海軍:我爸、媽判了5年,算上羈押期,過幾個月就釋放了。我怕上訴以後對我父母有什麼不利的影響。

“外面變化太大了”

新京報:被抓時多大?

廖海軍:17歲,當時剛剛上完初二,輟學在家,幫我父親賣菜。

新京報:在監獄裡是如何度過的?

廖海軍:每天都在重復。感覺在那過一年和過一天沒有什麼區別。吃飯、出工、收工,每天都是一樣的。

新京報:2010年取保當天的情況還記得嗎?

廖海軍:突然就取保了。工作人員告訴我說,今天會有人來接我,等到快到的時候,我就去收拾東西准備走了。當時還以為要回看守所,拿了很多東西,但走到門口,獄警問我拿這麼多東西做什麼,我說不是回看守所嗎,他就說回什麼看守所,你媽在門口接你呢。我一聽這話,腦子就一片空白了,出來看見我媽,都喊不出口。

新京報:出來後,有哪些地方覺得不習慣?

廖海軍:最不習慣的就是科技方面。進去前,我還沒見過BP機是什麼樣的。1999年,村裡只有家用座機。等我出來的時候,音樂手機已經出來了,我都不會用。一直在慢慢學習。

外面變化太大了,我記得附近有一條街,原來只有一座樓房,出來後發現整條街都是樓房,全是二層小樓房。

新京報:取保後,你做了哪些工作?

廖海軍:做過小工,當過保安,還在鋼廠做除塵工人。找工作的時候,我從來沒說這個案子,如果別人知道,可能就不會用我了。

新京報:取保後,村裡人對你有什麼看法嗎?

廖海軍:眼神不一樣的,那種眼神會讓人感到扎心。我經過的時候,他們會悄悄議論,現在也是這樣。以前總是說話的人,現在見面也就點個頭。

後來到了2011年、2012年左右,感覺環境太壓抑了,我就去北戴河,在那邊租房找了工作。

“兩個人都沒等到這一刻”

新京報:父母是什麼時候去世的?

廖海軍:我出來不到半年,我父親就走了。今年7月16日,母親也突然離世了,兩個人抱憾離開了,都沒有等到這一刻。

新京報:你和妻子怎麼認識的,當時有沒有提到這個案子?

廖海軍:是在網上聊天認識的,慢慢就自然而然在一起了。我跟她說過這個事兒,她說,如果我是冤枉的就支持我,如果沒有冤枉,出來以後好好做就行了。

新京報:回想過去的19年,你會用什麼詞總結?

廖海軍:“家破人亡。”最貼切了。還有就是“重生”,是家破人亡之後的一個起點吧。

新京報:下一步打算怎麼辦?

廖海軍:申請國家賠償,然後和律師商量如何去追責。

新京報:如果申請到國家賠償,打算用這筆錢做什麼?

廖海軍:想在北戴河買套新房,然後買一輛出租車,多少能帶來點利潤。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