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一馬發展公司弊案有過百個匯款交易,涉及超過50名人士,涉案者大部分是我國政治人物!”

副警察總長丹斯里諾拉錫透露,警方有信心將涉及弊案及洗黑錢的特定人士提控上庭,但這涉及許多複雜程序,因此尚需時間完成調查報告。

他指出,根據反洗黑錢法令,警方有權充公涉及洗黑錢的財物長達1年,並在期限結束前展開及完成調查工作。

他說,截至目前,警方已鑑定至少132個匯款交易,並已向64名涉案人士,包括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錄取口供。

警方有權扣查1年

“鉅款主人”要耐心等候

“警方有1年的時間,不是3個月!”

諾拉錫說,根據法律,警方有1年的時間,來扣查所有在反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下被充公的財物。

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日前指控警方在充公了他的現款已超過3個月,卻沒有任何進一步的後續行動,所以警方應該根據法律規定,把該筆1億1670萬令吉的錢歸還給他。

對此,諾拉錫以不點名方式指出,雖然有人不斷通過發文告呼籲警方歸還現款,但其實根據法律,警方在完成調查工作前,在反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下,有權扣押該財物長達1年。

他也透露,至今並沒有任何人正式向警方索取這些財物,但警方已經發出通告,要這些財物的“主人”聯絡警方以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