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市議會:若要保留浮字商號,須多付廣告牌費! 州政府: 修訂新廣告條例前全面凍結!

麻坡市議會日前發布指示商家,若要保留浮字商號廣告牌,就必須另外多付廣告牌費。

麻坡商店柱子中文商號風波

(麻坡13日訊)柔佛州地方政府、科學及工藝委員會主席陳泓賓強調,州政府將嚴正看待麻坡市議會主席慕斯達法的廣告繳費聲明,這一連串針對廣告商號的取締行動,將在州政府修訂及頒布新的廣告條例指南前,全面凍結。

他補充,在新的廣告執照條例指南頒布前,一律關於招牌商號的執法行動全面凍結,政府也將盡快修訂及頒布新指南保護歷史建築物。

陳泓賓今日針對商店柱子中文商號拭除課題發出文告,作出上述強調。

他再強調,我國是個多元文化種族的國家,而在這片國土上,我們擁有許多歷史悠久的古跡級建築物,當然也包括麻坡絲絲街舊店屋的“浮體字”商號柱子。

“我不允許任何破壞馬來西亞多元色彩的事件重演!”

他透露,麻坡老店刻在柱子上的商號,也應被視為我們值得保留的文化遺產,而文化遺產的價值絕對不是一點執照費所能衡量的,如果市議會因為執照費,破壞了歷史建築物的原貌,將破壞了因多元而美麗的馬來西亞。

商家非常樂意保護市區文化遺產,卻認為額外廣告牌費會增加經濟負擔。

他披露,柔佛州政府絕對不認同為了經濟效益,而破壞歷史建築物的做法,州政府將進一步加強富有文化特色歷史價值的文物的保存工作。

他補充,新的廣告執照條例,必須遵守聯合國新城市議程,尊重文化的多元性,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一同與社區打造一個包容,宜居和優質的公共空間,不論任何語言的招牌,凡擁有歷史價值都絕對不能拆除。

他指出,916大馬日即將到來,新政府的施政主軸是包容多元,在國慶期間發生如此爭端,將影響人民與新政府間的互信。

市議會執法員於本月4日上午10時突通知麻坡市區絲絲街上城(三馬路交界)的華裔商家,直指有關商店招牌的中文字體尺寸不符合規格,違反市議會2011年廣告招牌執照微型法令第29條文。

根據該法令,未遵從者可被提控並罰款2000令吉或監禁2年,或兩者兼施;持續違規則每天額外罰款2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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