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及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下被控25项罪名,惟前首相纳吉再次重复:“不是盗贼”。

“众所周知,26亿令吉捐款的课题已经被滥用以无限玷污我的声誉。”

他说:“这宗法庭案件,将给我机会恢复我的声誉,证明清白,我不是盗贼。”

他指出,面对21项罪名的指控确实引发混淆和震撼,这需要被厘清和解释。

他披露,26亿令吉捐款可以分三个阶段来理解即获得捐款、使用捐款及归还捐款。

他认为,如果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清晰地思考和分析,即可发现最终捐款已经被归还。

“今日面对21项指控确实引发混淆和震撼,这是我需要作出解释。”

由于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纳吉拒绝对案件发表更多的看法。。

他也期望全民一起为他祈祷以恢复声誉。

纳吉是在法庭大厦外向媒体发表谈话。

前首相纳吉今日在法庭面对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下的4项贪污罪名及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下的21项罪名。

这4项贪污控罪都是与纳吉当年身兼首相及财政部长时,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创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他指示一马发展公司董事部以10亿美元购买沙地石油公司10亿股股票的交易有关。

这些控状也与2013年3月两项将26亿令吉资金转入纳吉私人银行户口的交易有关。

此外,纳吉也被控9项收取非法资金丶5项使用非法资金及7项将非法资金转移给他人的控罪。

纳吉在聆听法庭通译员念出所有25项控罪后说,他了解所有控罪,并表示不认罪认。

法官批准,纳吉以350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的条件下保外候审。

法庭也择定于11月16日为此案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