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自今年7月起已被控予32项失信、滥权、贪污及洗黑钱指控,如今再度因为蒙古女郎命案惹上官非,连同另4人被追讨超过5260万令吉的赔偿。

曾与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交情匪浅的“地毯商人”迪巴是在本月12日入禀诉讼,揭露自己在选择弃暗投明打算出庭指证纳吉夫妇涉及蒙古女郎命案后,遭纳吉夫妇连同人民银行及纳吉胞弟拿督阿末佐哈里等人设计陷害,除了蒙受巨大的亏损外,也被迫背上巨债。

迪巴是连同其公司Radiant Splendour私人有限公司和胞弟拉仄斯入禀高庭,他们在诉讼中把纳吉、罗斯玛、阿末佐哈里、前朝圣基金局主席拿督斯里阿都阿兹拉欣和人民银行主席丹斯里苏葛里沙烈,列为第一至第五答辩人。

迪巴等三造在诉状中说,他们希望通过法律管道,针对纳吉夫妇等5人串谋进行的欺骗和渎职活动索取应有的赔偿。

他声称,一切的源头始于他答应出庭说出蒙古女郎命案关键证人兼已故私家侦探峇拉全家被迫流亡印度5年的真相,而纳吉夫妇为阻止他,不惜以威迫和陷害的方式强制他改变主意。

向5答辩人各索偿1千万

除了向纳吉夫妇等五造每人索取1000万令吉普通赔偿外,迪巴等三造也要求他们支付260万令吉惩戒性赔偿、加重赔偿及堂费等。

迪巴的代表律师依斯瓦披露,他们已在本月14日把诉状副本递交给纳吉夫妇和其他答辩人,不过,只有纳吉夫妇到今日仍无入禀出庭通知书,或委派任何律师出庭。

他说,承审本案的高庭法官南达峇兰今日在案件过堂时,谕令纳吉夫妇必须在10月4日前入禀出庭通知书。

指纳吉夫妇幕后操纵借贷背债

迪巴等三造在诉状中披露,他们是在2008年7月24日在苏葛里沙烈的指示下,与人民银行签署一份题为“Istisna”的设施协议,借贷1亿9888万8750令吉,不过,幕后的操纵者一直都是纳吉夫妇。

诉状指出,为了这笔贷款,他们被迫交出公司在吉隆坡Palazzio大厦80户公寓的绝对转让权、所有权和利益;不过,实际上,这笔贷款是提供给纳吉夫妇,而他们只是纳吉夫妇的“代理人”。

诉状说,当时他们与发展商及土地持有者签署一份志期2008年1月8日的合约,内容说明每户公寓将以每平方尺743令吉25仙的售价出售,但根据特许估价师和地产代理的估价,当时公寓的市场平均售价应是每平方尺980令吉。

迪巴声称,当时他受委为纳吉夫妇的代理人,以购入价值超过20亿令吉的房地产,当中包括Angkasa Raya大厦和一块属于国防部位于巴生武吉拉惹的土地。

较后,纳吉下令把该大厦出售给发展商UEM阳光有限公司。

他们说,当后来他们无法偿还贷款时,纳吉夫妇为阻止他出庭指证而连同银行和胞弟串谋贱卖公寓,甚至使计让他们背上巨债,以及因违约而数次遭人民银行所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