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警察是中華民國政府立法設置,以維持社會治安為主要目的之公務人員制度。依《中華民國憲法》及《警察法》規定,警察之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犯案手法推層出新,各種花招防不勝防,只能隨時提高警覺,以免成為不法人士的下手目標。發現車子門把上卡著錢幣,就要趕快開到警察局!因為你的車已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