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夫人罗斯玛被控17项非法交易与无申报收益的罪名,然而她否认有罪。

罗斯玛被控在4年前从艾芬银行提款,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丶反恐融资和不法活动收入法令(AMLATFPUAA)。她共被控12项非法交易罪名及5项无申报收益的罪名。

这些罪名涉及的款项为700万令吉,而资金来源相信是来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

在22分钟的面控过程中,罗斯玛显得冷静和沉稳。

罗斯玛的辩护律师是古马拉英兰及齐丹兰文森,而此案的主控官则是特别委任的资深律师哥巴斯里兰、副检察司阿克兰及其他四人。

哥巴斯里兰要求法官设定罗斯玛的保释金为1000万令吉,并且要求罗斯玛不能够接触此案的证人,也要求她上交两本护照。

罗斯玛昨日被反贪会传召录取口供,并且在中午就被扣留,今日被带上吉隆坡法庭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