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業新法上路倒數 600家狀況外

繁殖種犬貓將需植入晶片與列冊追蹤。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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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寵物業管理流於形式,履傳無良業者棄養老病種犬,或近親配種導致幼犬多病,間接造成民眾購買後棄養,成國內流浪動物一大源頭,也衍生寵物虐待事件。《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經修訂下周上路,但至今仍近600家業者尚未取得新版許可證,最高將罰300萬元。

農委會去年10月修訂《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經公告一年,新法將於本月17日正式上路。但倒數最後一周,農委會統計,截至上月全台仍有591家業者,尚未依法取得新版營業許可執照。農委會畜牧處動保科長江文全表示,無照營業依法最高將開罰300萬元罰鍰。

江文全表示,《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後3大重點,第一,貓隻納入管理,過去販售貓活體不需營業執照,但新法上路後,販售犬貓的業者,皆需依法取得許可。其二,新法加強商業犬貓流向管理,所有繁殖種犬貓皆需植入晶片與列冊追蹤,從出生、售出移轉到死亡,業者都需在寵登系統註記,說明犬貓去向,遏阻惡意棄養,也釐清不當飼養或虐待責任。

新法修正後第三要點,則是將許可執照核發標準,比照國際標準訂得更嚴格,從販賣空間、飼養照顧、醫療方式等,都與國際接軌。江文全表示,配合新法換證,全台寵物業大整隊,不只重新檢視業者營業狀況,也清理出舊資料中已歇業業者名單等,有助未來政府更有效管理寵物產業。

至於各縣市政府執行狀況,新北市動保處長陳淵泉表示,去年10月修法通過後,新北市即辦理說明會,並在1年緩衝期間持續輔導業者。新北針對尚未換證業者展開逐戶查訪。他表示,不少業者未換證是因仍不符規定,最常見的是未依法設置特約獸醫,市府將加緊輔導與核發執照,本月18日起,未換證者視同無照營業,將全面開罰。

特定寵物業許可申請情形截至107年9月 單位/件資料來源/農委會畜牧處 製表/連珮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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