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家長認為給立規矩是為了約束、限制孩子的某些不恰當行為。其實不只這麼簡單,給孩子立規矩是讓孩子明白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孩子年紀小的時候做事必需有一個基本準則去遵守,否則長大了家長會很頭大,根本管不了。教育專家:孩子12歲前立好這4條規矩,不打不罵孩子會越來越懂事!你立了幾條?

一般而言,孩子出現行為問題或心理問題,多在12歲至18歲前後。但是,這一年齡段的行為問題和相關的心理問題都源於12歲之前,並且源於父母對孩子的撫養方式。

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長期從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問題研究,曾對許多個案進行過詳細調查,在她眼裡,養育孩子的過程中有一些規律是可以追尋的,這一次主要講如何培養孩子的自控力。

為什麼一定要對孩子說不?教授舉了這樣兩個對比的例子:

男孩三四歲跟你鬧,這孩子鬧吧,他能怎麼跟你鬧?大不了在地下打滾。但是等他十四歲了,這個孩子還會跟你鬧,他會怎麼跟你鬧?

第一,他離家出走;第二,他跳樓自殺,還有服毒自殺。

我們不免產生疑惑,“這麼點的孩子,他怎麼會知道自殺呢?”

李玫瑾教授的回答引人深思:“那是因為你(母親)的愛,在他的眼裡是沒有限制的。他用你的愛來威脅你,只是他不知道生命的含義。”

所以,六歲之前,家長一定要給孩子相關訓練。

我們知道,孩子在3-5歲總喜歡以哭來達到自己的目的:“我要這個東西。你不給我, 我就哭!”

因此,家長要記住,一定要在孩子3-5歲的時候,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克制任性”。

比如,有天孩子在商場裡看中了個汽車,家裡其實已經有了類似的玩具,家長不同意買,孩子就開始哭鬧了,“不行!我就要!”,還賴在商場裡不走了。

第一步:直接抱回家;當場不要打也不要罵,讓孩子哭去。

第二步:回家後抱到臥室裡,一對一,不管誰,一個人管足夠了,把門一關,其他人不要來勸來干涉。

第三步:記住四個“不要:不打不罵不說教不走開”。

不要罵孩子,要給孩子樹立良好的家庭教育觀念;

不要打孩子,大人打小孩,這不公平;

不要說教,孩子哭鬧時,你說什麼在他聽來都是噪音;

不要離開,他就是鬧給你看的,所以你就坐在旁邊看著他鬧。

所以,你就坐在那兒,表明你的姿態,“今兒這事說不行就是不行,你管你鬧吧”。

這一次他就會知道了,鬧是沒有用的。你再進行疏導性教育,恩威並施,讓他知道,父母愛他,但父母不遷就他。可也要注意另外一點——不能讓孩子太壓抑了,要滿足他三分之一的要求。一定記得,主動和孩子溝通,鼓勵他和我們交流,說出他的想法。讓孩子明白平靜溝通才是有效的。

對孩子的無理要求堅決說“不”的家庭,孩子從小就知道,他不是家中的特殊人物,他不可能對父母提什麼特殊的要求,也不可能以什麼極端的手段要脅父母。

他們時時能感受到父母的愛,但是,這愛是有原則的。從小生活在原則中,他們長大也會成為有原則的人。

我們一直都在談,培養孩子的挫折商,它極其重要。

每年都有不少這樣的大學生跳樓報導。很多孩子讀到大學,動不動就跳下去。論文延遲答辯跳下去,談戀愛失戀跳下去。悲劇之後分析原因發現,絕大多數都不是要命的理由。主要還是孩子太脆弱,抗挫折的能力太弱。

李玫瑾教授說,挫折忍耐力和意志力,不是靠智力培養出來的,而是靠體力培養出來的。

現在的孩子吃不了苦,究其根源,往往在於家長:動不動告學校,學校什麼都不敢做,而吃苦耐勞的訓練必須是學校讓孩子經歷的。

除了放手讓學校去鍛煉孩子,李玫瑾教授還推薦讓孩子學游泳。一定要告訴孩子:記住孩子,今後你長大了。一輩子都要記住這種被水嗆到的感覺。你無論到什麼情況,只要你撲騰肯定你能自救。

3、剋制誘惑

我們的大腦裡有兩個自我:一個是衝動的自我,貪圖享樂;一個是克制的自我,深謀遠慮。很多時候,我們需要幫助孩子去阻擋誘惑、控制行為。但終有一天,他需要學會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掌控“衝動的自我”。

李玫瑾教授說,可以用一些“小誘惑”來訓練孩子的自我控制力。比如,你找點好吃的小零食,剛開始的時候,每三天給孩子吃一次,不要天天給,一個月後,孩子已經養成了這樣的飲食習慣。

接下來,你跟孩子說:“這次給你的零食,你能不能先不吃,保留三天;要是能做到,那三天後我再給你追加三份;如果你吃了,那麼三天後的那份好吃的也沒有了。”

零食就交給孩子自己負責,如果孩子吃掉了,那三天之後,你就說今天這份沒有了,要吃就得再過三天。如果他真的把這份零食保留下來了,那你就履行諾言,給他三份。

這樣的訓練是讓孩子具有克制力,告訴孩子一個道理:等待是為了更大的滿足。你也要告訴他,現在的剋制是為了今後的長遠。否則,這孩子會沒有耐性;如果沒有耐性,到了上學後、青春期,一定會出問題。

4、學會忍受、拒絕自私

我們經常會說,“現在的孩子有點自私。”但往往忽略了,孩子的自私其實是我們大人造就的。

如果孩子生來就享受別人的幫助,還常常聽到大人這麼說:“你好好學習就行,什麼事情都不用管。”

久而久之,他真的就以為,所有的成績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得來的,跟父母沒有任何關係。於是,自然而然地自私了。

李玫瑾教授說,趁孩子小還可以糾正,要讓孩子學著管別人。比如,5歲前後給孩子立規矩:“大人不動筷子你就不能先吃飯。”

饑餓是人世間最基本的痛苦,讓孩子體驗饑餓、經歷痛苦,他才能知道別人和他一樣,才能學著體諒別人。

孩子開始這樣做時,其實一點都不難受,有的反而是開心和成就感。時間長了,他自然而然養成了分享、“不自私”的習慣。

我們一直講要和孩子共情,但也別忘了也要讓孩子學會這種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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