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準備在新的國會會議廢除死刑之際,掌管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劉偉強透露,政府擬以至少30年徒刑來取代死刑。

《每日新聞》報道,劉偉強表示,除了危險毒品法令第39 (B)條文外,仍有其他17項刑事罪行帶有死刑的刑罰,包括向元首宣戰、暴力、謀殺、終生監禁時觸犯謀殺罪,綁架謀殺、擁有或使用軍火、姦殺、性侵兒童致死。

劉偉強指出,根據監獄局的記錄,截至今年10月11日,總有932名囚犯觸犯在危險毒品法令第39 (B)條文下被判罪成或死刑。

他說明,大馬政府從2014年至今就開始停止執行上述條款下的死刑,而相關犯人正在等待行刑。

「無論如何,我於10月10日代表政府宣布,所有死刑包括危險毒品法令第39 (B)將會廢除,而當局不應該執行死刑。」

「在內閣批准暫停死刑後,我們會向國會提呈廢除(死刑)法案。」

促特赦局暫緩死刑執行

劉偉強今天在山打根一項活動上,發表上述的說法。他的這份演詞由其政治秘書馬丁湯米(Martin Tommy)代讀。


外,劉偉強也籲請特赦局考慮暫緩死囚的行刑。

他指出,根據聯邦憲法第42條文,特赦局有權給囚犯寬赦、暫緩行刑和減刑。

劉偉強透露,至今有1267人危險毒品法令第39 (B)條文下被控而面對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