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祖父母喪假10天 政院喊保留

考試院會7月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案,其一修法重點為,祖父母喪假從5天調整為10天。不過,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今(15)在立法院備詢時坦言,考試院日前送行政院會銜此修正案,行政院最近回函表示,對於祖父母喪假增加持「保留」態度,要求銓敘部再行研議,因此銓敘部尚在研議中。

考試院會7月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案,包括請休假從「半日」改「小時」計算、事假從現行5天修正為7天、祖父母喪假從5天調整為10天,規則通過後須等行政院會銜發布實施。對此,考試院今上午受邀到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報告指出,行政院最近回函表示同意前兩部分,不過對於祖父母喪假增加則持保留態度,要求銓敘部再行研議。

▲考試院研擬延長祖父母喪假,許智傑認為沒有必要。(圖/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質詢直言,祖父母喪假由5天變10天,他認為「沒有必要」。務實面來說,祖父母過世一般人不會參與這麼深,尤其是外祖父母的喪事幾乎不會是外孫處理。不過,銓敘部長周弘憲回應,《勞基法》將祖父母列為二等親,但在公務員請假規則是三等親,有些考試委員認為,祖父母也是血親,應提升到二等親;且現有不少隔代教養,祖父母和孫子女關係密切。

許智傑接續表示,喪假最大目的就是處理喪葬事宜,「如果是難過就在家難過,不用去現場難過」,5天就夠,不然每人都給10天假,可能會有人把這當成福利。周弘憲駁斥,祖父母過世是不幸事情,很少人會當福利,相信有人是有需要。許則說,若有特殊狀況,可擬以特殊情況申請,法規不要訂那麼死。

此外,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詢問,公務員請假改以時計、增加事假天數等是大家有共識的,是否能夠先行,不用非得掛勾處理,不然若祖父母喪假增加一直無法取得共識,另兩項恐也會暫緩實施。對此,李繼玄正面回應,表示或許可以朝這方向討論。(編輯:李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