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一名古姓男子去年3月藉口清晨祭拜已故國中同學,深夜到同學的姊姊家耍賴借宿,卻趁她服安眠藥睡著後不做安全措施硬上。

女子醒來發現沒穿衣褲且下身黏黏的,古男還睡在她床上,才驚覺受辱怒提告,古男到案竟無恥狡辯女方同意上床「她說喜歡吃安眠藥做!」甚至反咬女方「設局引誘」。

但新北地院不採信,日前判他3年8月徒刑,民事部分昨再判他須賠償50萬元台幣。

判決指出,古男(51歲)經營薑母鴨餐廳,家族則在陽明山經營溫泉會館。他和女方的胞弟是國中同學,但已多年沒聯絡,直到前年8月得知同學已往世,才重新和女方聯繫。

不料古男得知同學姊姊平時有吃安眠藥入睡的習慣,竟時常不請自來,跑到新北市板橋區同學姊姊的住處,讓對方不堪其擾,還曾經報警。

但古男仍不斷糾纏,害女方不是坐在椅子不敢睡,就是離家躲避,還曾因深夜與古男爭吵而遭鄰居抗議、搬家過3次。

女方在去年3月底本打算隔天一早到新北市八裡區祭拜弟弟,古男得知後宣稱他也想一同前往,並約定隔天清晨7點碰面,想不到他在隔天凌晨2點多就跑到女方住處按門鈴,吵醒已經服用安眠藥睡著的同學姊姊。

女方擔心古男在住處樓下鬼叫引發鄰居抗議,只好讓他進屋。

後因藥效發作,女方不支睡去,竟讓古男有機可乘,直到醒來時驚見自己沒穿褲、睡在床下,還有黏黏的感覺,古男反而睡在她床上,當場痛斥古男,古男竟漫不在乎地回問「喜歡妳,有錯嗎?」

女方後來憑垃圾桶內找到使用過的衛生紙、對話錄音等證物提告,古男卻辯稱當下是合意發生關係,女方沒抗拒,還說不用管她吃安眠藥,「可以直接做」,因為她「喜歡吃了安眠藥做!」甚至反咬女方設局。

不過法官勘驗雙方對話錄音及LINE對話記錄等證物,發現古男曾自承因為女方「太漂亮,所以硬來」,也曾被女方質問有沒有硬上她時,無恥回稱「如果真的有,又想怎樣?」「因為妳長得太漂亮了,沒有辦法,受不了」、「早知道以前吃了馬上做,傻傻的等半年」等語。

法官認為,古男對於犯行的供述前後不一,犯後對女方質問還大言不慚歸因女方太漂亮、自己開門讓他進屋、設局引誘等,因此判古男有罪,民事部分昨再判他須賠償同學的姊姊50萬餘元,仍可上訴。

網友痛批:「男的太垃圾了」、「你也真夠笨!一次就花了50萬!」、「愚蠢啊!爽得一時,卻付出代價!!」、「年紀一大把還搞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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