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綠卡簽美軍6年 遭台灣提告逃兵

桃園市一名31歲的施姓男子,於2011年7月赴美留學攻讀碩士學位,而他為了取得綠卡,與美國募兵單位簽下6年的志願役,但他仍是台灣役男身分,原本必須在2014年12月底回台服完兵役,經台灣役政單位多次通知他入營未果,因此將他依妨害兵役告發。施男父親出庭時表示,因施男入伍時護照已被美方收走,因此無法回台,並指兒子到2020年便可返國服役;桃園地檢署認為施男並非故意逃兵,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施男為取得美國國民身分,參加美國募兵,簽下6年的志願役。(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U.S. Army臉書)

據了解,2011年7月施男當時年24歲,經核准赴美國留學,原本必須在2014年12月底前返國服兵役,但施男在取得碩士學位後,2014年卻決定參加美國募兵,並簽下6年的志願役合約,訓練期間便能取得美國公民的身分。

只是儘管施男在美國服役,但他仍具有台灣役男身分,役政單位2015年5月開始多次發函通知他盡快入營履行兵役義務,在施男父母簽收2次徵集令後,他卻仍未在規定時間內返國入伍,役政單位只好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將他告發送辦。

庭訊時,由施男的父親代為出庭,施父表示,施男2014年於美國入伍時,護照就被美方收走,所以暫時無法回台,待他2020年美國役期服滿後就會回台當兵,在庭上並出示他與美國軍方簽約的文件;桃園地檢署認為,施男主觀上並無故意逃避徵集的意圖,加上無其他的積極證據,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桃園市一名31歲的施姓男子,於2011年7月赴美留學攻讀碩士學位,而他為了取得綠卡,與美國募兵單位簽下6年的志願役,但他仍是台灣役男身分,原本必須在2014年12月底回台服完兵役,經台灣役政單位多次通知他入營未果,因此將他依妨害兵役告發。施男父親出庭時表示,因施男入伍時護照已被美方收走,因此無法回台,並指兒子到2020年便可返國服役;桃園地檢署認為施男並非故意逃兵,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施男為取得美國國民身分,參加美國募兵,簽下6年的志願役。(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U.S. Army臉書)

據了解,2011年7月施男當時年24歲,經核准赴美國留學,原本必須在2014年12月底前返國服兵役,但施男在取得碩士學位後,2014年卻決定參加美國募兵,並簽下6年的志願役合約,訓練期間便能取得美國公民的身分。

只是儘管施男在美國服役,但他仍具有台灣役男身分,役政單位2015年5月開始多次發函通知他盡快入營履行兵役義務,在施男父母簽收2次徵集令後,他卻仍未在規定時間內返國入伍,役政單位只好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將他告發送辦。

庭訊時,由施男的父親代為出庭,施父表示,施男2014年於美國入伍時,護照就被美方收走,所以暫時無法回台,待他2020年美國役期服滿後就會回台當兵,在庭上並出示他與美國軍方簽約的文件;桃園地檢署認為,施男主觀上並無故意逃避徵集的意圖,加上無其他的積極證據,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