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北市中正一分局周姓警員在IG見到1名黃姓正妹照片,竟然偷查她的個資,事後黃女懷疑她的個資外洩向警政署檢舉,警方查到是自家人幹的好事時,周姓警員竟 在職務報告上寫著該女因為交通違規才會查其個資,但黃女是南部人,周男指控她交通違規的時間,她根本沒有北上,周男職務報告立刻被戳破造假,因此被依偽造 文書罪函送法辦,由於周男被送辦後,寫了悔過書還賠了黃女50萬元,台北地檢署最後給予緩起訴。

 

中正一分局表示,本件刑案已移送地檢署,未來等判決確定後,中正一分局會以此當依據研擬周員的懲處,至少會有1支申誡。

但 據了解,檢察官做出緩起訴處分後,黃女看到周男的悔過書,認為周男根本沒有悔意,於是向檢方表示,若是周男沒有真心悔過,她將退回50萬元,決定不原諒 他,檢察官則當和事佬,請周男再寫一份悔過書,以表達歉意,檢察官向黃女表示,若她看過後真的不願原諒對方,可向高檢署聲請再議,若高檢署發回,周男又遲 遲未獲得黃女諒解,將會被提起公訴。

這名家住南部的黃姓女子,去年9月間與閨蜜起爭執,2人在網路上吵了起來,不久,黃女發現閨蜜竟然將她早年涉犯的一起違反《著作權法》的案子酸她,她驚覺有人洩露她的個資給閨蜜,且洩露者一定是有權查個資的人,她懷疑是警察所為,因此向警政署檢舉。

 

警政署接到黃女的檢舉後,一查就發現真的是1名在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某派出所的周姓警員幹的好事,為了解周男為何要查黃女的個資,是否真的如黃女檢舉還是為了執行公務所需,因此請周男寫一分職務報告。

這 名周姓警員一開始寫的職務報告,鬼扯是在巡邏時,發現有1名女子違反交通規定,因此清查她的個資,最後查出那名違規的女子就是黃女。不過警方發現黃女家住 南部,周姓警員所說的違規當天,黃女根本沒有北上,因此發現周男職務報告造假,將他以違反《個資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函送北檢偵辦。

周男開庭時,坦承因為上網見到黃女的IG限時動態,覺得黃女是一個正妹,就手癢查她的個資,同時也發現她曾經因違反《著作權法》被法院判刑,但他堅稱並不認識黃女的閨蜜,更沒有將黃女的個資外洩。

檢 察官調查後認為,違反《個資法》的部分,因為無法證明周男有將黃女的個資外洩,沒有刑事不法,因此予以簽結。至於職務報告涉犯偽造文書罪的部分,因為全案 起因為查黃女個資,周男到案坦承犯行,並寫下悔過書同時也賠償50萬給黃女,檢察官因此給予緩起訴。(呂志明、朱姵慈/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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