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萬一受傷了,後悔也來不及!棒棒堂男孩出身的藝人劉峻緯(阿緯) 昨(20日)傍晚在新北市林口小巷,險撞上一名闖越馬路的女童,讓他痛批孩子的父母「真是不負責任」。


圖/翻攝臉書

阿緯20日在臉書上公布一段他的行車記錄器影片,原來當時他開車右轉,才行駛不到5秒,就有一位穿著紅衣的小女孩,從對向車道衝出來,車子差點就要撞到她,老婆被嚇到驚叫連連,阿緯連忙安撫說「沒事!沒事!」車子也趕緊靠邊停下來。


阿緯在臉書寫道,下車後找到那名小女孩,她看起來像是在找人,於是阿緯問她「小妹妹你怎麼這樣過馬路,你在找什麼?」小女孩表示在找哥哥,而哥哥正在馬路對面,也準備要直接穿越馬路,阿緯趕緊大叫站住,要小男孩走斑馬線,阿緯看這對兄妹年齡差不多才4、5歲,於是就問哥哥「你怎麼可以讓妹妹這樣過馬路,你爸媽呢?」小男孩回應「爸媽在家,他們正要回家」阿緯教導小男孩「你是哥哥,要保護妹妹,不可以讓她這樣過馬路,要走斑馬線,要牽著她的手,知道嗎」小男孩也承諾會牽著妹妹的手,最後在確認這對兄妹是安全狀態下,才讓他們離開。


阿緯事後想想,還是難以撫平心中的憤怒,他怒批「讓4、5歲的小孩獨自在外面,差點釀成意外,真是不負責任」、「如果你是這對兄妹的父母,請珍惜你與小孩相處的時間,不要用你的無知認為危險不會發生,你幸運一次,不見得有下一次!」


圖/翻攝臉書

事實上,上月台中才有一名2歲男童無預警衝出,轎車反應不及直撞上,男童當場被撞飛數公尺,頭部重擊路邊車輛輪胎,所幸沒有大礙;但小朋友闖越馬路釀車禍層出不窮,家長不僅因沒看顧好孩子,將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14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吃上300元的罰單外,若孩子有個萬一,實在得不償失。